“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阅读答案及翻译

久伴学习网古文 2023-08-28 22:17:21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选自《鱼我所欲也》)
12.解释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
⑴行道之人弗受(    )⑵妻妾之奉(    ) ⑶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13.下列句子中加点词意思相同的一项是(  
A.一箪食。           食之不能尽其材。
B.万钟于我何加焉。   既加冠。
C.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吾妻之美我者。
D.是亦不可以已乎。   死而后已。
14.用现代汉语翻译下面的句子。
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 之。
15.作者在文中批评和嘲讽了哪类人呢?简要概括文段中阐述的观点。

参考答案
12.⑴不⑵侍奉⑶“得”通“德”,感激
13.D
14.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从前(有人)宁可死也不愿意接受,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
15.作者在文中批评和嘲讽了“万种则不辨礼仪而受之的人”。人不能为了获取高官厚禄而舍弃“礼义”。

参考译文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可是有的人)见了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所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美而接受了;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得到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让所认识穷困贫乏的人感激他们的恩德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难道不可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的天性(指羞恶廉耻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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