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泉亭记
【明】 刘基
昔司马氏①有廉臣焉,曰吴君隐之,出刺广州,过贪泉而饮之,赋诗曰:“古人云此水,一歃杯千金。试使夷、齐饮,终当不易心。”其后,隐之卒以廉终其身,而后世之称廉者,亦必曰“吴刺史”焉。有元宪副吴君为广西时,名其亭曰“饮泉”,慕刺史也,而宪副之廉,卒与刺史相先后。
至正十四年,宪副之孙以时,以故征士②京兆杜君伯原所书“饮泉亭”三字,征予言。予旧见昔人论刺史饮泉事,或病其为矫心,甚不以为然。夫君子以身立教,有可以植正道,遏邪说,正人心,扬公论,皆当见而为之,又何可病而讥之哉?
人命之修短系乎天,不可以力争也,而行事之否臧由乎己,人心之贪与廉,自我作之,岂外物所能易哉?向使有泉焉,曰饮之者死,我乃奋其不畏之气,冒而饮之,死非我能夺也,而容有死之理而强饮焉,是矫也,是无益而沽名也,则君子病而不为之矣。大丈夫之心,仁以充之,礼以立之,驱之以刀剑而不为不义屈,临之以汤火而不为不义动,夫岂一勺之水所能幻移哉?
人之好利与好名,皆蛊于物者也,有一焉,则其守不固,而物得以移之矣。若刺史,吾知其决非矫以沽名者也,惟其知道,明而自信,笃也,故饮之以示人,使人知贪廉之由乎内,而不假乎外,使外好名而内贪浊者,不得以藉口而分其罪。夫是之谓植正道,遏邪说,正人心,扬公论,真足以启愚而立懦,其功不在伯夷、叔齐下矣。
番禺在岭峤外,去天子最远,故吏于其地者,得以逞其贪。贪相承习为故,民无所归咎,而以泉当之,怨而激者之云也。刺史此行,非惟峤外之民始获沾天子之惠,而泉亦得以雪其冤。夫民,天民也,泉,天物也,一刺史得其人,而民与物皆受其赐。呜呼,伟哉!以时尚气节,敢直言,见贪夫疾之如仇,故凡有禄位者,多不与相得。予甚敬其有祖风也,是为记。 (《诚意伯文集》卷六)
【注】①司马氏:代指西晋。②征士:不就朝廷征聘之士。
9.对下列加点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卒与刺史相先后 卒:最终
B.夫岂一勺之水所能幻而移哉 幻:惑乱
C.贪相承习为故 故:缘故
D.多不与相得 得:投合
10.下列各组句子中,全都属于赞扬吴刺史的一组是 (3分)
① 其后,隐之卒以廉终其身
② 而容有死之理而强饮焉
③ 明而自信,笃也
④ 有一焉,则其守不固
⑤ 非惟峤外之民始获沾天子之惠,而泉亦得以雪其冤
⑥ 敢直言,见贪夫疾之如仇
A. ①③⑤ B. ②④⑤ C. ②④⑥ D.①③⑥
11.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3 分)
A.首段概述吴刺史饮贪泉、赋诗,廉洁终老,宪副吴君用“饮泉”给亭命名等事情,为下文议论张本。
B.第②段中作者批评一些人对吴刺史饮贪泉事的非议;认为君子树立廉洁的榜样,有利于匡正世风。
C.第③段中作者认为吴刺史冒死饮泉,具有无所畏惧的勇气,是大丈夫之所为,值得世人学习。
D.末段指出以“贪”命名泉的原因,表达了百姓对贪官污吏的憎恨,并点明写这篇记的缘由。
12.请把文言文阅读材料中画线的语句翻译成现代汉语。(9分)
(1)或病其为矫心,甚不以为然。(3分)
(2)人心之贪与廉,自我作之,岂外物所能易哉?(3分)
(3)番禺在岭峤外,去天子最远,故吏于其地者,得以逞其贪。(3分)
参考答案:
9.C(故:惯例、老例)
10.A (②与吴刺史无关;④是作者对于“人之好名与好利”的议论;⑥是对吴以时品行的赞扬)
11.C (“吴刺史冒死饮泉”这一说法于原文无据)
12.(1)(3分)有人指责他矫情(或译为“故作姿态”、“掩饰真心”等也可),很不认为他的行为是对的。(得分点:“或”、“病”、“然”各l 分)
(2) (3分)人心的贪婪与清廉,是从自己(内心)产生的,难道是身外之物(或外在的事物)所能改变的吗?(得分点:“自我”l 分,“易”1 分,反问句式l 分。)
(3) (3分)番禺在岭峤之外,距离天子最远,所以在那个地方做官的人,能够放纵贪婪之心。(“去”、“吏”的活用为动词各1分,大意对1分)
【参考译文】
从前西晋有一个廉洁的官员,名叫吴隐之,出任广州刺史,经过贪泉饮水,赋诗说:“古人说此水,饮一杯值千金。如果让伯夷、叔齐来饮,应当是始终不变心的。”后来吴隐之最终以其廉洁自律而终其一生。后人称道廉洁之士时,也一定会称(他)为“吴刺史”。元代宪副吴君任职广西时,把(贪泉边)的亭子命名为“饮泉”,是钦慕吴刺史的(缘故);而宪副的廉洁,最终可与吴刺史相提并论。
至正十四年,宪副的孙子吴以时,拿着以前的征士京兆杜伯原所写的“饮泉亭”三个字,来征求我的意见(向我求取文章)。我过去看过前人谈论吴刺史饮泉的事,有人指责他矫情(或 “故作姿态”, “掩饰真心”),很不认为他的行为是对的。君子用自身的行为来树立榜样,能用来培植正道,遏制邪说,匡正人心,弘扬公道的,(大家)都应当看到并且学习,又怎么可以指责并讥讽他呢?
一个人的寿命长短是上天决定的,不可以凭借人力争取就能得到的。然而做恶事或善事,却是由自己决定的。人心的贪婪与清廉,是从自己内心产生的,难道是身外之物(或“外在的事物”)所能改变的吗?假如那里有(一口)泉水,说是喝了的人会死,我却奋发那种无所畏惧的勇气,冒死饮用,死亡不是我能决定的,而怀抱必死的念头而勉强饮用,这就是矫情,这是没有好处而是沽名钓誉,那么君子就会指责并且不去做这样的事。大丈夫的心胸,要用仁义充实,要用礼仪确立,用刀剑逼迫却不被不义之行所屈服,面对如汤似火一样的险境而不被不义之行所撼动,那难道是一勺水所能惑乱和改变的吗?
人们喜好名利,都是被外物所蛊惑,(好名与好利)只要有一样,那么(他)的操守就不能稳固,因而外物就能够改变他了。像吴刺史这样的人,我知道他决不是矫情来沽名钓誉的人,只因为他深知道义,明智而自信,忠心实意,所以(他)饮了泉水来昭示世人,让人知道贪婪与廉洁都是发自内心的,而不是借助外物的(力量)的,让那些表面上追求名声然而内心贪婪污浊的人,不能用借口来减轻自己的罪过,这就是所说的扶植正道,遏制邪说,匡正人心,弘扬公道,真的是能够使愚顽的人开启心智,使懦弱的人变得自立,他的功绩不在伯夷、叔齐之下啊。
番禺在岭峤之外,距离天子最远,所以在那个地方做官的人,能够放纵贪婪之心。贪婪互相沿袭,成为惯例,百姓没有可以归罪的对象,于是让泉水承担(这个罪名),(喝了贪泉之水的人会变贪)这是怨恨激愤的人的说法。吴刺史这种行为,不只是使岭外之民开始蒙受天子的恩惠,而且也让泉水得以洗清它的冤屈。百姓,是上天的子民;泉水,是苍天的赐物。一个刺史的职位如果能有合适的人(来担任),那么百姓与万物都蒙受恩赐。啊,真是伟大啊!吴以时崇尚高尚的气节,敢于直言,看见贪婪之人嫉恨如仇人,所以凡是有俸禄爵位的人,大多不能与他相互投合。我很是敬重他有祖辈的风范,因此写了这篇记。
注:
[1]司马氏:代指西晋。公元265年,司马炎代魏称帝,国号晋,史称西晋。
[2]吴隐之:西晋人,字处默,操守清廉,为广州刺史,未至州二十里,在名石门,有水曰贪泉,相传饮此水者,即廉士亦贪。隐之至泉所,酌而饮之,并赋诗曰:“古人云此水,一歃杯千金。试使夷齐饮,终当不易心。”及在州,清操愈厉。见《晋书·吴隐之传》。
[3]歃(shà):饮,微吸。
[4]夷、齐:即伯夷、叔齐。商末孤竹君的长子与次子。初孤竹君以次子叔齐为继承人,孤竹君死后,叔齐让位,伯夷不受,后来两人都投奔到周。抵周后,反对周武王进军讨伐商王朝。武王灭商后,他们又逃避到首阳山,不食周粟而死。后世将他们作为高风亮节的典范。
[5]宪副:宪台,西汉称御史府,东汉改称宪台,后为同类机构的通称,亦以称御史等官职。御史大夫是御史台长官,则宪副为御史中丞、侍御史等佐贰长官的称呼。吴君:吴姓人氏,生平不详。
[6]至正十四年:公元1354年。
[7]征士:不就朝廷征聘之士。京兆:京畿的行政区划名,为三辅之一。杜伯原:即杜本,元清江人,字伯原。博学善属文,武宗时被召至京师,未几归隐。工篆隶,有《诗经表义》《清江碧峰集》《谷音》等论著,学者称为“清碧先生”。
[8]矫心:即矫情。矫,假托、诈称、矫心,掩饰真心,或故违常情以立异。
[9]否(pǐ)臧:成败,善恶。否,恶。臧,善。
[10]沽(gū)名:猎取名誉。
[11]汤火“热水与烈火。比喻刀兵之属能致人死伤者。汤,热水、开水。
[12]幻:诈惑、惑乱。
[13]蛊(gǔ):诱惑。
[14]道:儒家学说。
[15]笃(dǔ):忠实,一心一意。此处指忠实地信仰。
[16]假:借,借助、假借。
[17]藉口:用别人的说话作依据,后转用为托词或假托理由之意。
[18]番(pān)禺:今属广东广州。岭峤(qáio):指五岭,山名。
[19]归咎(jiù):归罪,委过于人。
[20]相得:相互投合。多不与相得,意即与其不投合。
赏析:
《饮泉亭记》一文选自《诚意伯文集》卷六。该文是为“饮泉亭”所写的记文,记述其历史沿革,从西晋吴隐之过贪泉,到元代在原址建亭题名,书写“饮泉亭”三字,借以表彰吴氏刺史,歌颂历史上的循臣廉吏。
【明】 刘基
昔司马氏①有廉臣焉,曰吴君隐之,出刺广州,过贪泉而饮之,赋诗曰:“古人云此水,一歃杯千金。试使夷、齐饮,终当不易心。”其后,隐之卒以廉终其身,而后世之称廉者,亦必曰“吴刺史”焉。有元宪副吴君为广西时,名其亭曰“饮泉”,慕刺史也,而宪副之廉,卒与刺史相先后。
至正十四年,宪副之孙以时,以故征士②京兆杜君伯原所书“饮泉亭”三字,征予言。予旧见昔人论刺史饮泉事,或病其为矫心,甚不以为然。夫君子以身立教,有可以植正道,遏邪说,正人心,扬公论,皆当见而为之,又何可病而讥之哉?
人命之修短系乎天,不可以力争也,而行事之否臧由乎己,人心之贪与廉,自我作之,岂外物所能易哉?向使有泉焉,曰饮之者死,我乃奋其不畏之气,冒而饮之,死非我能夺也,而容有死之理而强饮焉,是矫也,是无益而沽名也,则君子病而不为之矣。大丈夫之心,仁以充之,礼以立之,驱之以刀剑而不为不义屈,临之以汤火而不为不义动,夫岂一勺之水所能幻移哉?
人之好利与好名,皆蛊于物者也,有一焉,则其守不固,而物得以移之矣。若刺史,吾知其决非矫以沽名者也,惟其知道,明而自信,笃也,故饮之以示人,使人知贪廉之由乎内,而不假乎外,使外好名而内贪浊者,不得以藉口而分其罪。夫是之谓植正道,遏邪说,正人心,扬公论,真足以启愚而立懦,其功不在伯夷、叔齐下矣。
番禺在岭峤外,去天子最远,故吏于其地者,得以逞其贪。贪相承习为故,民无所归咎,而以泉当之,怨而激者之云也。刺史此行,非惟峤外之民始获沾天子之惠,而泉亦得以雪其冤。夫民,天民也,泉,天物也,一刺史得其人,而民与物皆受其赐。呜呼,伟哉!以时尚气节,敢直言,见贪夫疾之如仇,故凡有禄位者,多不与相得。予甚敬其有祖风也,是为记。 (《诚意伯文集》卷六)
【注】①司马氏:代指西晋。②征士:不就朝廷征聘之士。
9.对下列加点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卒与刺史相先后 卒:最终
B.夫岂一勺之水所能幻而移哉 幻:惑乱
C.贪相承习为故 故:缘故
D.多不与相得 得:投合
10.下列各组句子中,全都属于赞扬吴刺史的一组是 (3分)
① 其后,隐之卒以廉终其身
② 而容有死之理而强饮焉
③ 明而自信,笃也
④ 有一焉,则其守不固
⑤ 非惟峤外之民始获沾天子之惠,而泉亦得以雪其冤
⑥ 敢直言,见贪夫疾之如仇
A. ①③⑤ B. ②④⑤ C. ②④⑥ D.①③⑥
11.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3 分)
A.首段概述吴刺史饮贪泉、赋诗,廉洁终老,宪副吴君用“饮泉”给亭命名等事情,为下文议论张本。
B.第②段中作者批评一些人对吴刺史饮贪泉事的非议;认为君子树立廉洁的榜样,有利于匡正世风。
C.第③段中作者认为吴刺史冒死饮泉,具有无所畏惧的勇气,是大丈夫之所为,值得世人学习。
D.末段指出以“贪”命名泉的原因,表达了百姓对贪官污吏的憎恨,并点明写这篇记的缘由。
12.请把文言文阅读材料中画线的语句翻译成现代汉语。(9分)
(1)或病其为矫心,甚不以为然。(3分)
(2)人心之贪与廉,自我作之,岂外物所能易哉?(3分)
(3)番禺在岭峤外,去天子最远,故吏于其地者,得以逞其贪。(3分)
参考答案:
9.C(故:惯例、老例)
10.A (②与吴刺史无关;④是作者对于“人之好名与好利”的议论;⑥是对吴以时品行的赞扬)
11.C (“吴刺史冒死饮泉”这一说法于原文无据)
12.(1)(3分)有人指责他矫情(或译为“故作姿态”、“掩饰真心”等也可),很不认为他的行为是对的。(得分点:“或”、“病”、“然”各l 分)
(2) (3分)人心的贪婪与清廉,是从自己(内心)产生的,难道是身外之物(或外在的事物)所能改变的吗?(得分点:“自我”l 分,“易”1 分,反问句式l 分。)
(3) (3分)番禺在岭峤之外,距离天子最远,所以在那个地方做官的人,能够放纵贪婪之心。(“去”、“吏”的活用为动词各1分,大意对1分)
【参考译文】
从前西晋有一个廉洁的官员,名叫吴隐之,出任广州刺史,经过贪泉饮水,赋诗说:“古人说此水,饮一杯值千金。如果让伯夷、叔齐来饮,应当是始终不变心的。”后来吴隐之最终以其廉洁自律而终其一生。后人称道廉洁之士时,也一定会称(他)为“吴刺史”。元代宪副吴君任职广西时,把(贪泉边)的亭子命名为“饮泉”,是钦慕吴刺史的(缘故);而宪副的廉洁,最终可与吴刺史相提并论。
至正十四年,宪副的孙子吴以时,拿着以前的征士京兆杜伯原所写的“饮泉亭”三个字,来征求我的意见(向我求取文章)。我过去看过前人谈论吴刺史饮泉的事,有人指责他矫情(或 “故作姿态”, “掩饰真心”),很不认为他的行为是对的。君子用自身的行为来树立榜样,能用来培植正道,遏制邪说,匡正人心,弘扬公道的,(大家)都应当看到并且学习,又怎么可以指责并讥讽他呢?
一个人的寿命长短是上天决定的,不可以凭借人力争取就能得到的。然而做恶事或善事,却是由自己决定的。人心的贪婪与清廉,是从自己内心产生的,难道是身外之物(或“外在的事物”)所能改变的吗?假如那里有(一口)泉水,说是喝了的人会死,我却奋发那种无所畏惧的勇气,冒死饮用,死亡不是我能决定的,而怀抱必死的念头而勉强饮用,这就是矫情,这是没有好处而是沽名钓誉,那么君子就会指责并且不去做这样的事。大丈夫的心胸,要用仁义充实,要用礼仪确立,用刀剑逼迫却不被不义之行所屈服,面对如汤似火一样的险境而不被不义之行所撼动,那难道是一勺水所能惑乱和改变的吗?
人们喜好名利,都是被外物所蛊惑,(好名与好利)只要有一样,那么(他)的操守就不能稳固,因而外物就能够改变他了。像吴刺史这样的人,我知道他决不是矫情来沽名钓誉的人,只因为他深知道义,明智而自信,忠心实意,所以(他)饮了泉水来昭示世人,让人知道贪婪与廉洁都是发自内心的,而不是借助外物的(力量)的,让那些表面上追求名声然而内心贪婪污浊的人,不能用借口来减轻自己的罪过,这就是所说的扶植正道,遏制邪说,匡正人心,弘扬公道,真的是能够使愚顽的人开启心智,使懦弱的人变得自立,他的功绩不在伯夷、叔齐之下啊。
番禺在岭峤之外,距离天子最远,所以在那个地方做官的人,能够放纵贪婪之心。贪婪互相沿袭,成为惯例,百姓没有可以归罪的对象,于是让泉水承担(这个罪名),(喝了贪泉之水的人会变贪)这是怨恨激愤的人的说法。吴刺史这种行为,不只是使岭外之民开始蒙受天子的恩惠,而且也让泉水得以洗清它的冤屈。百姓,是上天的子民;泉水,是苍天的赐物。一个刺史的职位如果能有合适的人(来担任),那么百姓与万物都蒙受恩赐。啊,真是伟大啊!吴以时崇尚高尚的气节,敢于直言,看见贪婪之人嫉恨如仇人,所以凡是有俸禄爵位的人,大多不能与他相互投合。我很是敬重他有祖辈的风范,因此写了这篇记。
注:
[1]司马氏:代指西晋。公元265年,司马炎代魏称帝,国号晋,史称西晋。
[2]吴隐之:西晋人,字处默,操守清廉,为广州刺史,未至州二十里,在名石门,有水曰贪泉,相传饮此水者,即廉士亦贪。隐之至泉所,酌而饮之,并赋诗曰:“古人云此水,一歃杯千金。试使夷齐饮,终当不易心。”及在州,清操愈厉。见《晋书·吴隐之传》。
[3]歃(shà):饮,微吸。
[4]夷、齐:即伯夷、叔齐。商末孤竹君的长子与次子。初孤竹君以次子叔齐为继承人,孤竹君死后,叔齐让位,伯夷不受,后来两人都投奔到周。抵周后,反对周武王进军讨伐商王朝。武王灭商后,他们又逃避到首阳山,不食周粟而死。后世将他们作为高风亮节的典范。
[5]宪副:宪台,西汉称御史府,东汉改称宪台,后为同类机构的通称,亦以称御史等官职。御史大夫是御史台长官,则宪副为御史中丞、侍御史等佐贰长官的称呼。吴君:吴姓人氏,生平不详。
[6]至正十四年:公元1354年。
[7]征士:不就朝廷征聘之士。京兆:京畿的行政区划名,为三辅之一。杜伯原:即杜本,元清江人,字伯原。博学善属文,武宗时被召至京师,未几归隐。工篆隶,有《诗经表义》《清江碧峰集》《谷音》等论著,学者称为“清碧先生”。
[8]矫心:即矫情。矫,假托、诈称、矫心,掩饰真心,或故违常情以立异。
[9]否(pǐ)臧:成败,善恶。否,恶。臧,善。
[10]沽(gū)名:猎取名誉。
[11]汤火“热水与烈火。比喻刀兵之属能致人死伤者。汤,热水、开水。
[12]幻:诈惑、惑乱。
[13]蛊(gǔ):诱惑。
[14]道:儒家学说。
[15]笃(dǔ):忠实,一心一意。此处指忠实地信仰。
[16]假:借,借助、假借。
[17]藉口:用别人的说话作依据,后转用为托词或假托理由之意。
[18]番(pān)禺:今属广东广州。岭峤(qáio):指五岭,山名。
[19]归咎(jiù):归罪,委过于人。
[20]相得:相互投合。多不与相得,意即与其不投合。
赏析:
《饮泉亭记》一文选自《诚意伯文集》卷六。该文是为“饮泉亭”所写的记文,记述其历史沿革,从西晋吴隐之过贪泉,到元代在原址建亭题名,书写“饮泉亭”三字,借以表彰吴氏刺史,歌颂历史上的循臣廉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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