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宣(中国唐代僧人_佛教史学家_南山宗的创建人_世称南山律师)_贞观_四分_律师

道宣简介

道宣(汉语拼音:Dɑoxuɑn;英语:Daoxuan),中国唐代僧人,佛教史学家。

律宗三派中唯一得以流传盛行的南山宗的创建人。

俗姓钱,润州丹徒(今属江苏)人,一说长城(治所在今浙江湖州长兴)人。

15岁出家。

贞观十六年(642),入终南山丰德寺,研究弘传佛教戒律,世称南山律师。

高僧玄奘回国后,道宣被诏为长安(今西安)西明寺上座,参与玄奘译经道场,负责佛经翻译中的文辞润饰。

著《四分律戒本疏》、《四分律删繁补阙律事钞》;使律学成为专门学问,并形成有名的“南山宗”佛教。

还著有《广弘明集》、《续高僧传》、《大唐内典录》、《集古今佛道论衡》、《集神州三宝感通灵》、《道宣律师感通灵》、《释迦氏谱》等书数百卷行于世。

门下子弟多至千人,影响遍及全国;对日本佛教有很大影响的鉴真大师,即是其门生弘景的弟子。

简介

15岁入长安日严寺依智頵律师受业,16岁落发。

20岁从智首律师受具足戒,并随其学律10年,听讲《四分律》40 遍。

唐武德七年(624)往终南山居仿掌谷习定。

贞观六年(632)到邺访法砺律师咨问律学,十六年入终南山丰德寺,后长居于此,并与居此的孙思邈结林下之交。

曾为长安西明寺上座,参加玄奘译场,负责润文。

律学著作有《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四分律拾毗尼义钞》、《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比丘尼钞》等;其他著作有《续高僧传》、《释迦氏谱》、《集古今佛道论衡》、《大唐内典录》、《广弘明集》等。

弟子很多,有文纲、怀素等。

年表

隋文帝开皇十六年(公元596年)四月初八,降生于京兆(即都城)。

父亲钱申任吏部尚书,母亲姚氏怀孕时,梦见白月贯怀,有梵僧对她说:“这孩子是梁代的高僧僧佑再来,将来适宜出家弘扬释教。

九岁时已遍览群书,能吟诗作赋。

十五岁时善习文墨,但厌倦了世间书典,喟然叹曰:“世间荣禄,难可常保。

”于是来到长安日严寺,随智頵(又称慧頵)(564—637)学习佛法,开始诵习经典。

十六岁诵《法华经》仅两旬,就已经了彻。

十六岁落发出家。

二十岁,依止大禅定寺智首律师受具足戒。

在受戒前,顶戴宝函,绕塔行道,感舍利降函,乃进受具戒。

智首律师戒德清净,博览三藏,开坛讲律,独步长安三十余年,有“钞疏山积,学徒云涌”之美誉。

唐武德年间(610-625),又依智首研究律学,但是他听讲《四分律》一遍之后,就不想再学了,准备去习禅。

他的剃度师智頵得知后,对他严厉地呵斥说:“夫适遐自迩,因微知章,修舍有时,功愿须满,未宜即去律也”。

命令他要听讲二十遍律之后,才准许他入山修禅。

唐武德七年(624),高祖李渊命沙汰寺僧,他与其师所居旧严寺被废,即移居崇义寺。

不久,道宣入终南山,住白泉寺,当时有一位隐居的处士,名孙思邈,与道宣成为林下之交。

从那时起,道宣在学业上已经成熟,开始整理自己十余年来学律的心得体会。

武德九年(626),撰成《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三卷(今作十二卷),阐发了他为律学开宗的见解。

贞观元年(627),撰制《四分律拾毗尼义钞》三卷(今作六卷)。

贞观四年(630),外出参学,广求诸律异传,拜访名师。

曾到魏郡访问名德法励律师,请决疑滞(见《量处轻重仪序》)。

贞观九年(635),入沁部棉上(今山西沁县绵上镇)山中撰《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一卷、《疏》二卷,随后又撰《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一卷、《疏》三卷。

贞观十一年(637),在隰州益词谷撰《量处轻重仪》(一作《释门亡物轻重仪》)二卷、《尼注戒本》一卷。

贞观十六年(642),住终南山丰德寺。

贞观十九年(645),撰成《比丘尼钞》三卷(今作六卷)。

时印度留学多年的玄奘回国,带回大批经论梵本,在弘福寺组成译场,开始译经工作。

同年六月。

道宣应诏参与其事,参与译事。

贞观二十年(646),他又回到终南山。

在丰德寺将所撰《羯磨》一卷增广为二卷,又将《疏》二卷增广为四卷(今作八卷)。

永徽二年(651)九月,增订《含注戒本》并《疏》。

于是他所开启的南山宗义的五大部疏钞至此完备。

显庆二年(656),撰成《释门章服仪》一卷。

显庆三年(657)六月,他奉敕为唐京新建的西明寺上座,同年七月迎请玄奘入寺译经,他也参加译业。

龙朔元年(661),又撰《释门归敬仪》一卷。

乾封二年(667)二月,他在终南山麓清宫精舍创立戒坛,依他所制的仪规为诸州沙门二十余人传授具戒。

同年他撰有《关中创立戒坛图经》一卷,《律相感通传》一卷。

乾封二年(667)七月,玄奘的译场亦迁入西明,道宣再次参加译经工作。

同年十月逝世,终年七十二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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