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19世纪德国古典哲学家、客观唯心主义者、辩证法大师)_黑格尔_哲学_概念

黑格尔简介

黑格尔,G.W.F.(德语: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常缩写为G. W. F. Hegel;1770年8月27日-1831年11月14日),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19世纪德国古典哲学家、客观唯心主义者、辩证法大师。

出生于今德国西南部巴登-符腾堡首府斯图加特;卒于柏林,柏林大学(今日的柏林洪堡大学)校长任内。

许多人认为,黑格尔的思想,象征着了19世纪德国唯心主义哲学运动的顶峰,对后世哲学流派,如存在主义和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黑格尔生平与主要著作

黑格尔生于德国符腾堡公国首府斯图加特,父亲是税局书记。

1780年起他就读于本城文科中学,接受古典和启蒙教育。

他在这期间所写的几篇短文,如《三人间交谈》、《谈希腊人和罗马人的宗教》、《谈古今诗人的显著区别》等,显示出他喜欢分析历史故事中的矛盾、对传统宗教观念采取批判态度的倾向。

他在美学中关于当代诗人已不再起广泛作用的观点,在此时明确地提了出来。

1788年10月黑格尔到蒂宾根神学院学习哲学和神学。

他对哲学充满兴趣,而对正统神学则很反感。

在学院里,黑格尔同荷尔德林、谢林结识,他们之间的友谊对他的思想发展具有深远影响。

他们当时都是法国革命的热忱拥护者。

以后黑格尔对法国革命基本保持肯定态度。

大学毕业后,他没有选择牧师的职务。

1793~1796年,在瑞士伯尔尼一个贵族家里担任家庭教师。

这一时期黑格尔对法国革命以后罗伯斯比尔的恐怖统治持谴责态度。

1797年末至1800年,黑格尔到法兰克福任家庭教师。

这里的待遇比在伯尔尼优越,又能与好友荷尔德林生活在一起,为黑格尔哲学思想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1801年1月黑格尔在继承父亲的一部分遗产之后,来到当时德国哲学和文学的中心耶拿,开始了他一生中具有决定意义的一个阶段。

他与谢林一起开课,又合办《哲学评论》。

直到《精神现象学》出版之前,两人一直合作,保持着良好的友谊。

1801年黑格尔通过了学位论文和讲课资格的答辩。

1805年获得副教授职。

1804年成为耶拿矿物学会鉴定员和威斯特伐仑自然研究会正式会员。

1807年成为海德堡物理学会名誉会员。

1807年3月迁居班堡,任《班堡报》的编辑。

由于报纸同情拿破仑,一再与慕尼黑官方发生纠葛,一年后他辞去这个职务。

1808年12月黑格尔转到纽伦堡任中学校长。

1816年到海德堡任哲学教授,开始享有盛誉。

1818年普鲁士国王任命黑格尔为柏林大学教授。

1822年被任命为大学评议会委员。

1826年《福斯报》发表庆祝黑格尔生日的报道,受到普鲁士国王的警告。

1829年10月被选为柏林大学校长并兼任政府代表。

1831年被授予三级红鹰勋章。

同年夏开始发表他的《论英国改革法案》一文,后因普鲁士国王下令中止,文章只发表了前半部分。

1831年黑格尔病逝于柏林。

黑格尔的主要著作包括:《精神现象学》、《逻辑学(黑格尔著作)》、《哲学全书》(其中包括逻辑学、自然哲学、精神哲学三部分)、《法哲学原理》、《美学讲演录》、《哲学史讲演录》、《历史哲学讲演录》等。

哲学思想的发展过程 大致分以下几个时期。

蒂宾根、伯尔尼和法兰克福时期

黑格尔在1788年进入蒂宾根神学院深造的几年里,受到I.康德、B.斯宾诺莎和J.-J.卢梭等人思想的影响。

他特别重视卢梭的著作,同时对古代精神的理解和解释也很注意。

他在《谈读古希腊和经典作家给我们提供的一些成见》一文中,认为古代作家几乎在一切时代都同样保持着他们的声望,他们的著作现在也保持其价值,因为它们适合于“教养”。

这是黑格尔哲学中一个值得注意的概念。

文中借助德国启蒙运动时期思想家G.E.莱辛的《智者纳旦》批评正统教义。

黑格尔在大学学习时期,开始研究政治和宗教,并对现实进行批判。

他在1795年4月16日致谢林的信中表明,期望从康德的体系及其完成中看到德国的一场革命。

尽管黑格尔此时尚未完成对康德的批判,但他确认康德体系的革命性质,并把自己的哲学思考放在这一基点上。

他认为哲学的最高目的是提高人的地位,时代的最好标志是人得到尊重。

他把哲学家与民众联系起来,把批判的锋芒同时指向宗教和专制制度。

此时,黑格尔尚未形成自己的哲学思想体系。

按照康德关于理性宗教的要求,黑格尔写了《耶稣传》,把耶稣看成一位德行教师。

他还写了《基督教的实定性》,把基督教看作是违反实践理性而强加于人的僵死的宗教。

这在宗教的批判史上起着重要的作用。

1798年,他匿名出版了《关于瓦特帮(贝德福)和伯尔尼城先前国法关系的密信》,对伯尔尼寡头制度下的政治和司法作了尖锐的批判。

他对英国的政治经济学也有所研究,对于早期资本主义有较深的理解,并且构成他整个体系的重要部分。

之后他逐步转入哲学。

黑格尔不满意康德的道德律至上性,认为这是把普遍法则与个别主体对立起来。

黑格尔主张普遍与个别、道德与感性的统一,他通过对爱、生命、精神和伦理的论述,力求克服二元论,以达到辩证的统一。

他认为统一性是“结合与非结合的结合”,或者说是“主体与客体的合一,自然与自由的合一,可能与现实的合一”。

这时,黑格尔仍然认为宗教高于哲学,认为哲学作为反思的思维不能把握生命和精神的无限性。

这一看法不同于他以前的观点,到耶拿以后,黑格尔很快又放弃了这一观点,转入论证绝对知识。

耶拿时期和班堡时期

黑格尔在耶拿时期,是他把自己的理想变为体系的一个转折点。

1801年他写了《费希特和谢林哲学体系的差异》一文,参加当时的哲学争论。

这是他发表的第一篇哲学论文。

他站在谢林一边,用谢林的客观唯心主义批判J.G.费希特的主观唯心主义。

文中已经蕴涵着黑格尔自己特有的观点,表明他没有完全停留在谢林的体系之中。

他认为,绝对是同一和非同一的同一,哲学的任务在于扬弃分离,达到结合。

他批评费希特没有达到这种同一,仅以自我意识为主体–客体,其实主体是主观的“主体–客体”,客体是客观的“主体 –客体”。

他还认为,作为谢林体系的同一性是绝对的同一,取消任何差别与对立,会导致独断论。

黑格尔与费希特的不同,在于他强调绝对作为本体的客观性;他与谢林的不同,在于他强调绝对之中包含着差异及其显现与展示过程。

黑格尔把哲学规定为知识的总体,认为它是一个概念体系。

这一体系的最高法则不是知性,而是理性。

他要求哲学以概念体系的形式表现绝对,表现主客体的辩证统一,从而奠定了他辩证的客观唯心论的原则。

黑格尔在这一时期还发表了一些批评康德、费希特和F.H.雅各比等人的著作。

这些人的哲学被黑格尔看作主观的反思哲学、需要克服的片面性哲学,因而必须把它们同以总体为基础的 “真正的哲学”区别开来。

其中《论自然法权的科学研究方法》一文,批判地扬弃了T.霍布斯与卢梭的自然法权的学说,并进而批判了康德和费希特的实践哲学。

他主张在近代条件下发展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原则,在保证个人自由的条件下,确立个人和整体的一致性,确立伦理和自由的统一、道德与伦理的统一。

黑格尔还论述了伦理的组织形态以及劳动的伦理意义。

上述著作和论文,都为他创作《精神现象学》作了准备。

黑格尔从1805年开始写《精神现象学》,于1807年3月出版。

它标志着由康德开始的德国哲学革命进入了新的阶段,也标志着黑格尔已经成为一位成熟的和独树一帜的哲学家。

他在这部巨著中划时代地提供了一部人类意识的发展史。

它从内容上将人类意识发展分为五个阶段:意识、自我意识、理性,这三个阶段属于主观精神;精神,即客观精神;绝对精神。

黑格尔的整体观和伟大的历史感,均体现在这部意识发展史中。

《精神现象学》作为人的意识发展诸阶段的缩影,深刻地揭示了人的个体发展及人类社会发展两个方面的历史辩证法。

对此,黑格尔主要是通过“异化”和“自我意识的异化”加以揭示的。

只不过黑格尔把历史中人的异化的不同形态,归结为意识异化的不同形态。

这样,他就把历史发展唯心主义地颠倒了。

但是,在这种颠倒的形式中,包含着对劳动本质的深刻认识,即把现实的人理解为他自己劳动的结果。

《精神现象学》包含着黑格尔后来创造的庞大体系的基本纲要、萌芽和雏形。

《逻辑学》中包含的思维的内容与形式的统一、概念的自身运动、真理按其本性自己运动、量变到质变的飞跃、对立面的树立及其扬弃从而达到统一、否定之否定等黑格尔哲学体系核心的基本观点,该书在某种程度上都提出来了。

《精神现象学》还包含后来《精神哲学》的基本轮廓、《自然哲学》的萌芽形态。

著作在论述“感性确定性”时涉及时空范畴;在论述“知性”时,提出了诸如物质、运动、力的交替和自然的内在核心等问题;在论述“观察的理性”时,讨论到生理学和生物学,提出了把自然当作有机整体的观点,批判了当时流行的相面学和头盖骨相学;在论述“理性”尤其是“精神”时,讨论了许多道德、伦理问题,涉及从古希腊、罗马至近代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的广阔历史问题。

这些都为后来的《法哲学原理》和《历史哲学》开了先河。

在《精神现象学》中黑格尔虽然尚未在绝对精神部分把艺术作为一个环节摆进去,但在论述希腊的伦理世界和讨论道德时,他已涉及悲剧起源于片面伦理观念冲突以及希腊悲剧中的命运问题。

在讨论艺术的宗教时,他对艺术作了抽象的、有生命的和精神的区分,这和他后来在《美学》中把艺术发展分为象征的、古典的和浪漫的有内在联系。

《精神现象学》中关于宗教的论述,从其内容的安排上看,大体上与他的《宗教哲学讲演录》也是一致的。

黑格尔在从耶拿到班堡办报的一年时间里,还写了《谁在抽象思维》这篇批判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重要文章。

纽伦堡时期和海德堡时期

在纽伦堡,黑格尔完成了另一部巨著,即1812、1813、1816年先后分三卷出版的《逻辑学》。

这部著作的重要意义和它出版后遭到的冷遇形成鲜明的对照。

它只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才得到了正确的理解、改造并加以应用。

透过这部著作的神秘外壳,可以看到其中包含对于自然、社会与思维的一般辩证法的深刻表述。

在黑格尔的体系中,《逻辑学》占有核心的地位。

除了《精神现象学》之外,他把自己的其他著作都看作是《逻辑学》的展开和应用。

黑格尔的《逻辑学》是由“存在论”、“本质论”和“概念论”组成的概念推演体系。

概念在这个体系中的先后次序,只是逻辑的,与时间无关。

它在自然和人类社会出现之前就永恒存在,并构成自然和人类社会的本原和本质。

恩格斯针对这种观点指出,黑格尔哲学具有把基督教的上帝创世说加以理性化的性质。

正是在这种神秘主义虚构的外壳后面,无论就《逻辑学》的整体还是它的各部分而言,处处都包含着关于客观辩证法系统的深刻洞见。

马克思指出,黑格尔“第一个全面地有意识地叙述了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

从整体上看,在《逻辑学》中,“存在论”的概念是直接性的,比较抽象。

“本质论”的概念是间接性的,向具体概念前进了一步。

“概念论”的概念是直接性与间接性的统一,达到了真正的具体概念。

《逻辑学》的这个整体结构表明,黑格尔实质上已经把认识看成一个从低级到高级、从抽象到具体的辩证发展过程。

但他把这个认识过程看成是客观世界本身的发展过程,从而把认识的逻辑结构强加给客观世界。

在认识的逻辑结构中,黑格尔在极力把人类认识所得的概念,采取历史与逻辑统一的方式,分层次地构成一个有机整体的体系时,本身就包含着对于世界真实辩证过程认识的深化与升华。

《逻辑学》集中地体现了黑格尔把宇宙看成一个运动、变化、发展的有机整体的合理思想。

在“存在论”中,黑格尔通过质、量、度的推演和分析,在西方哲学史上最先把质量互变作为一条普遍的规律提出来了。

质是某物之所以为某物的规定性。

质的规定性一旦丧失,某物就不成其为某物。

质本身就含有量,所以由质而推出量。

量作为事物外在规定性,其变化一般不影响事物的性质。

但这种量变是有一定限度的。

这种限度就是度,或称尺度。

度又包含量变不影响质变与影响质变的两重含义。

黑格尔把质量互变的点称作“交错点”,把由此种点组成的线称作“交错线”。

特别重要的是,黑格尔指明了量变是“渐进性的过程”,而质变则是“渐进过程的中断”达到“飞跃”,并借此批判了否认质变和飞跃的形而上学发展观。

他指出,“一切生和死,不都是连续的渐进,倒是渐进的中断,是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

“本质论” 包括本质自身、现象、现实三个层次的概念。

黑格尔的杰出贡献主要通过本质自身的推演,即分析同一、区别、对立、矛盾诸层次的概念,深刻地批判了否认矛盾和矛盾普遍性的形而上学世界观,揭示了对立统一这个宇宙的根本规律。

黑格尔认为,以传统逻辑的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作为把握世界本质的思维方式,是抽象的同语反复,不仅不能把握任何事物的本质,而且违背常识,甚至违背形式逻辑本身。

即使一个由主词和宾词组成的判断,也不是依据a=a这个同一律,而必须承认主宾词统一中包含有区别,否则就不成其为一个判断。

黑格尔由此进一步认为,说矛盾不可设想,那是可笑的,一切事物自身都包含矛盾。

矛盾是一切运动和生命力的根源;事物只是因为本身具有矛盾,它才会运动,才有动力和活动。

同时,黑格尔还把矛盾发展看作一个从自在到自为的过程。

同一、区别、对立,都是矛盾发展的不同层次。

同一不是a=a,而是包含区别于自身。

区别不是a≠非a,而是内含同一。

对立也不是或者a,或者非a,而是同样包含同一于自身。

但是,这些矛盾阶段,尚处于自在阶段,都还没有达到对立面相互转化的具有生命搏动的阶段。

只有经过自为阶段的矛盾,才能过渡到一个新的矛盾统一体即根据。

黑格尔还运用这种对立统一的观点,论证本质与现象、偶然与必然、可能与现实等诸种辩证统一关系。

“概念论”包括主观性、客观性、理念三个阶段的概念推演。

在主观性部分,黑格尔批评把传统逻辑作为世界观所表现的形式主义和僵化的倾向,并从逻辑形式所固有的内容及其关联上,提出了关于概念、判断、推理的辩证观。

概念、判断、推理作为表达真理的具体概念,是普遍,但不同于抽象的“共同点”,而是包含特殊、个别于自身;它是个别与特殊,但并不排斥普遍,而是普遍寓于自身中。

黑格尔在这里集中地揭示了普遍与特殊相联结这个辩证法的重要内容,从而把他创立的辩证逻辑与传统逻辑作了严格的区别。

在客观性部分,黑格尔所揭示的合理思想,主要表现在他实质上把目的性作为人所独具的实践的特征之一,目的性得以实现,被黑格尔称为“理性的狡狯”,即它不直接与对象发生关系,而是借助于工具和手段来实现。

黑格尔关于工具重要性的认识,包含着向历史唯物主义前进的重要合理思想。

理念是黑格尔《逻辑学》所追求的最终目标。

它包括生命、认识的理念,实践的理念、绝对理念诸层次。

在这部分,集中表达了黑格尔的真理观和方法论。

就真理观而言,黑格尔不仅认为真理存在于现实事物的总和与相互关系之中,存在于对立面统一之中,因而是全面的、具体的,而且认为真理是一个矛盾的发展过程。

黑格尔提出了著名的“行动推理”:①目的发自现实,并要求支配现实;②目的以制造和使用工具去陶铸现实;③结果使目的得到实现。

在这个推理中,包含着如何使认识与实践、主观与客观达到统一的深刻思想。

就方法论而言,黑格尔认为绝对理念包含了前此概念发展的全部真理。

但是,他在这里所考察的已经不是这种结果,而是它的发展形势,即整个哲学方法。

黑格尔依据内容与方法统一的原则,既坚持内容决定方法,又强调方法的极端重要性。

他明确指出,“方法并不是外在的形式,而是内容的灵魂和概念”。

鉴于哲学的发展是一个矛盾运动的过程,为了把握哲学发展中各环节的联系与区别,三分法只是认识的外在形式,重要的是要坚持对立统一原则,把作为辩证法要素的分析与综合统一起来。

只有这样,才能在统一中把握对立,并在对立中把握统一。

《逻辑学》在逻辑史上具有革命的意义。

因为它既不是亚里士多德以来的形式逻辑,也不是今天的语言分析逻辑和数理逻辑,而是属于另一种思维模式。

它在客观唯心主义前提下,以辩证法为贯串其中的主线,把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结合为一体,即用思辨概念表达同一的本原,即主客统一体自我展现的整体过程,并且只有在这种意义上,它才是内容与形式统一的逻辑,是真理自身的逻辑和达到具体真理的途径。

1816年黑格尔开始在海德堡担任哲学教授,讲授哲学史、法哲学、美学、人类学、心理学、逻辑、形而上学。

他根据讲课提纲编辑成《哲学全书》于1817、1827、1830年出版,每次重版都作了重要修改。

他还发表了政论《评 1815年和 1816年符腾堡王国等级议会的讨论》,坚持他的君主立宪制观点,批评邦议员们要求恢复法国革命前的旧法制。

柏林时期

1818年黑格尔被任命为普鲁士王国的教授,他起初看到的是一个有改革气象的普鲁士,支持他的是教育大臣、改革派人物阿尔腾斯泰因。

黑格尔改变了以往厌恶普鲁士的态度,希望柏林这个新的政治中心能够同时成为科学与哲学中心,建立起一个“思想的自由王国”。

事情的进展与他的愿望不同,他和普鲁士当权者貌合神离,他的哲学也遭到非议,甚至引起普鲁士当局的不满。

黑格尔在柏林时期的主要著作有《法哲学原理》。

法哲学阐述了“客观精神”的全部内容,即权利、道德和伦理。

整个法哲学的基础是关于自由的问题,其他方面则属于现象领域或历史性方面。

法哲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是“法”或“权利”,黑格尔把它定义为“自由的所有规定的定在”,要求把它同法律上讲的权利、同所谓市民权利区别开来,要求对它不要作惯常的理解,声明它是指道德、伦理和世界历史。

所以就理论原则来说,法哲学是一种近代的社会政治理论,它比启蒙运动思想有所前进,包含着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因素。

在这一时期,黑格尔还讲授历史哲学。

在黑格尔的历史观中,历史的基本问题是关于自由的问题,他把历史看作自由意识的进展。

他用目的论理解历史,认为历史的终极目的,在于让精神达到认识和实现其自身的自由。

精神的本质是自由,它的其他一切特性都是为自由服务的手段。

历史中的伟人也只是精神的工具。

黑格尔把对自由历史的认识看作是一个过程,最终认为一切人作为人是自由的,但这一过程更多地是从逻辑上复制历史。

他在强调过程的长期性时,又强调原则本身与其历史实现之间的区别,认为这是一个基本规定。

黑格尔在历史哲学中通过理性主宰世界这一客观唯心主义原则,把历史看作一个有规律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过程,从而结束了把历史看作非理性的、一团紊乱的观念。

宗教哲学是黑格尔在柏林时期开讲的一个课程。

他的宗教思想是促成他死后黑格尔派分裂的一个重要原因。

与其青年时代相比,这时他对基督教的批判大大减弱了,甚至在哲学上与基督教和解。

这不只影响到他的宗教哲学,也给他体系的其他部分打上了神学印记。

宗教在黑格尔体系中高于艺术,但低于哲学。

在这一点上他继承了亚里士多德以来理性主义的神学传统,表现了明显的近代色彩。

他把宗教看作一种认识方式,认为它是以表象认识绝对。

他排除人格神,排除对神的盲目崇拜和对神的依赖感,而要求用思维把握神,使宗教在哲学中得到“扬弃”;强调神成为人,以及把人提高为神。

黑格尔从来不把宗教归结为教士的欺骗,而把它看作是历史和当代深刻矛盾冲突的表现及其解决。

人对神的观念同人对自己的观念相应,这是黑格尔的一个重要观点。

黑格尔在柏林作了6次关于哲学史的讲演。

他把哲学史和哲学统一起来,哲学史在他看来是在时间中发展的哲学,而哲学是在逻辑体系中的哲学史。

因此哲学史在总体上可以说是哲学本身,哲学离开哲学史本身便不能成为哲学。

他力求使哲学史成为科学,反对把哲学史当作偶然意见的堆积,主张哲学史中存在内在的、必然的联系。

他把发展的原则贯串于对哲学史的考察,把哲学史理解为完整的辩证过程。

他的哲学史讲演达到了前人未曾达到的理论高度。

黑格尔逻辑思想

黑格尔是辩证逻辑的创立者。

他是第一个提出辩证逻辑与形式逻辑相区分的哲学家。

认为形式逻辑的思维形式是撇开具体内容的形式,是外在形式;辩证逻辑的思维形式是与具体内容相统一的形式,是反映自身的形式。

形式逻辑是“知性逻辑”,辩证逻辑是“理性逻辑”。

他从辩证逻辑观点出发,具体分析了形式逻辑思维规律的局限性。

例如形式逻辑的同一律,虽然对于我们的思维与认识事物是有意义和必要的,使我们思维“有坚定性与确定性”,能把握对象相对的规定性,但同一律是建立在“抽象同一”的基础之上的,排斥一切差别的同一,是一种非此即彼的形而上学思维方法,无法认识事物的真理。

黑格尔以辩证逻辑来改造形式逻辑,制定与规定了辩证逻辑的概念、判断和推论的规则和基本内容。

概念不是“抽象概念”,而是“具体概念”。

概念包含普遍性、特殊性和个体性3个环节,概念是这三者的统一。

判断是把概念的三个环节加以区别,然后用联系词“是”把三者联系起来。

判断分为四类:质的判断是指感性方面的特定存在的判断,这种判断的谓词只陈述主词的直接的感性的质,是判断的初级形式。

反思判断是指谓词间接地与他物的联系中陈述主词,从而比质的判断较深刻地揭示了主词的内容。

必然判断是指主词与谓词之间是必然的、内在的联系,两者的内容得到统一,但还不是最高的判断,因为还没有把普遍性与特殊性真正统一起来。

概念判断是以真、善、美概念为谓词,主词与谓词达到完全一致,是最深刻的最高的判断。

黑格尔对判断的分类看成是由低级到高级、由浅入深的内在的必然的发展过程,反映了人们对事物认识由现象到本质的不断深化过程,因此这种分类法的内在的真理与内在必然性明明白白地表现出来。

推论是概念与判断的统一。

一方面推论是把普遍性、特殊性和个体性3个环节统一起来,另一方面推论又是把3个环节分别作为“中项”。

推论有3类:质的推论是从主词中挑选出任何一个特性作为中项,来证明自己要达到的结论,这是一种抽象的“知性推论”。

反思推论不同于质的推论,它是把大前提与小前提的两端项结合为一体作为中项。

反思推论又分为全称推论、归纳推论和类推推论。

必然推论是以“本质的普遍”作为中项,把大前提与小前提的两端项联系起来,所以得出结论是必然的,必然推论又分为直言推论、假言推论和选言推论。

黑格尔关于推论的理论晦涩难懂,推论过程有的地方牵强附会,但又体现了逻辑与认识论相一致的思想。

黑格尔从“绝对唯心主义”出发,认为概念、判断和推论不仅是主观思维形式,而且还是客观事物,把客观事物看作是逻辑形式的表现形态,从而提出一切事物都是概念,或判断,或推论。

黑格尔伦理思想

黑格尔集以往西方伦理思想之大成,特别是继承和发展了康德的伦理思想,建立了一个完整的理性主义伦理思想体系。

黑格尔关于伦理的学说就是他的法哲学,其中包括抽象法、道德、伦理3个部分,中心是揭示自由理念的辩证发展过程。

黑格尔把法看作自由理念的体现,它的出发点是自由意志。

在他看来,自由意志借财产私有权以实现其自身,就是抽象的法;它在个人主观内心的规定,就是道德,所以道德是主观意志的法。

他指出,道德意志表现于外,便构成行为;行为通过故意的或有意图的活动所达到的结果,就是福利;法与福利的结合就是善,而良心是对善的内部规定或认识。

黑格尔总结全部伦理思想史得出的一个基本结论是:“行法之所是,并关怀福利,——不仅自己的福利,而且普遍性质的福利,即他人的福利。

”黑格尔认为,道德行为的外部体现是复杂的综合体,是必然与偶然、动机与效果、目的与手段、理性与情感的辩证统一,善与恶也是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的。

在他看来,良心是一个辩证的发展过程,它在道德阶段即在主观意志阶段只是形式的,既可能为善,也可能为恶,还处在“转向作恶的待发点上”,要达到对普遍的善即绝对价值的认识,只有在伦理阶段的普遍关系中才能实现。

黑格尔认为,扬弃了的道德就是伦理,并在伦理中显示出人类共同体的有机形式,其发展过程包括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3个环节。

家庭是单个人以爱相维系的联合体,它的分化及其外部联系所形成的共同体就是市民社会。

市民社会是一个包含复杂需要的体系,集中表现着个人与社会、利己与利他的矛盾。

在黑格尔看来,人的现实活动表现为需要、劳动和享受3个环节,个体满足自己需要的劳动,既是自己需要的满足,同时又是对其他个体需要的满足,每一个个体要满足自己的需要,只能通过别的个体的劳动才能达到。

因此,他强调,他人和社会整体离不开个体,个体也在为他人和社会整体的献身活动中实现自己的价值,从而达到“为他的存在”和“自为的存在”的统一,这种“活的精神”的伦理表现,是“他们为我,我为他们”。

黑格尔力图克服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自爱论与仁爱论的片面性,提出应通过劳动和交换,在对立中使个人的利己心转化为有利于满足他人和社会的需要,实现个人利益和他人、社会利益的统一。

他指出,市民社会划分为不同阶级、具有严格等级是国家的主要基础,国家是家庭和市民社会的统一,是伦理理念的最高体现,因而也是调解社会矛盾和个人生活的神圣力量。

他强调,个人只有把自我规定在普遍的等级和阶级关系中,才能获得客观性和人格;个人只有隶属于国家,才能使形式的良心提高到真实的良心,实现法与福利、权利与义务、主体与客体的统一,达到至善和自由。

从哲学上看,黑格尔伦理思想的形式是唯心的,但其内容是现实的,方法是辩证的,它的成就对后世伦理思想包括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的形成和发展有着重要影响。

黑格尔美学思想

黑格尔的美学思想主要反映在他的《美学讲演录》一书中,这是他整个哲学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他的哲学体系在美学和艺术领域中的具体表现。

黑格尔认为世界的本原是精神性的理念,整个世界不外是绝对理念自我认识、自我实现的过程。

从而历史不再是一堆偶然的现象,而是合乎规律、合乎理性的发展。

艺术、宗教、哲学,便是绝对理念在精神阶段发展中的最高阶段。

艺术的根本特点,是理念通过感性的形象来显现自己、认识自己。

“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是黑格尔美学思想的核心。

“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表明:

肯定了美是理念,但美的理念不同于一般的理念。

一般的理念是抽象的、概念性的,美的理念却必须具有确定的形式,与现实的具体特征结合在一起。

只有具体的理念,才能显现为感性的形象。

例如画家画苹果,不能把苹果当成抽象的概念来画,必须结合颜色、形状等,把苹果当成具体的形象来画。

美的理念要通过感性的形象来显现。

因为当理念发展到精神阶段,人的自由理性要把内在世界和外在世界作为对象,提升到心灵的意识面前,以便从这些对象中认识自己。

即人要通过感性形象来认识和观照自己,以便把自己再现出来。

感性形象,是理念自身显现出来的,并不具有自然的物质存在,而是心灵化的东西经过感性形式来表现的。

画家所画的苹果,只是一种感性形式,并不是真的苹果,并不和人们发生任何物质的功利关系。

感性形象既然是理念的自我显现,二者的统一是必然的。

西方美学史中关于理性与感性、内容与形式、一般与特殊的争论,到了黑格尔,才从唯心主义的角度,通过“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把本来相互矛盾的两个方面统一了起来。

在黑格尔看来,自然美显现理念不充分、不完善,不是真正的美。

只有艺术美,才是心灵的产物,才能“把每一个形象的看得见的外表上的每一点都化成眼睛或灵魂的住所,使它把心灵显现出来”。

只有艺术美才是真正的美。

美学研究的“范围就是艺术”,美学这门科学的正当名称即是“艺术哲学”,更确切一点,是“美的艺术的哲学”。

黑格尔分别对艺术的性质和特征、艺术发展的历史类型和各门艺术的体系,进行既是逻辑的又是历史的分析。

逻辑方面,他建立了一个庞大的有关艺术的唯心主义哲学体系;历史方面,他开创了艺术社会学的研究,展示了宏伟的历史观。

黑格尔认为,在艺术中,理念既要显现为个别形象,出现在感性世界及其自然的形状中,同时又要清洗掉外在世界中那些偶然性的东西,使它达到普遍性的高度,揭示出心灵的意蕴,符合心灵的旨趣。

这在黑格尔看来,就是“理想”,“理想就是从一大堆个别偶然的东西之中所拣回来的现实”。

理想艺术的出现,要有一般的世界情况,要有导致冲突的情境,要有作为“理想艺术表现的真正中心”的人物性格。

因此,人物性格成了黑格尔研究艺术美的中心。

黑格尔探讨了艺术发展的历史类型。

他从理念的精神内容与其物质表现的感性形式的关系出发,把艺术的历史发展分为 3种类型:①象征主义类型。

物质表现形式压倒精神内容,物质不是作为内容的形式来表现内容,而是作为一种象征来象征内容的某个方面。

埃及的金字塔,是象征型艺术的典型代表。

②古典主义类型。

物质表现形式与精神内容达到高度统一,艺术美的理想得到真正的实现。

希腊的雕刻是其代表。

③浪漫主义类型。

理念不断克服物质的障碍,不断回复到它精神性的本性,精神内容终于压倒物质的表现形式。

中世纪的基督教艺术,近代的戏剧、小说、诗歌等,都是浪漫型的艺术。

黑格尔建立了各门艺术分类的体系,认为理念通过不同的感性材料显现出来,成为不同的艺术。

感性材料是区分各门艺术的一个标志。

在艺术分类中起决定作用的,仍然是理念。

建筑的物质材料超过了精神内容,不宜充分显现理念,在黑格尔看来,建筑是最低级的艺术。

反过来,诗差不多去尽了物质材料的痕迹,变成了语言,最适宜显现理念,因此是最高级的艺术。

在诗里面,诗剧又最高,因为它既有人物、情节,具有客观性,又有个人自我意识和人格的独立性,具有主观性。

在这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中,中心是人物性格。

悲剧中的人物性格,各自代表某种普遍力量,相互冲突,终于同归于尽,从而永恒的正义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这最符合黑格尔辩证法的规律,因此在各门艺术中,他把悲剧看得最高。

黑格尔的美学思想在西方美学史的发展过程中,起了划时代的作用,成为古典美学的集大成者。

黑格尔评价

黑格尔哲学集德国古典哲学之大成,具有百科全书式的丰富性。

一方面,黑格尔对于西方社会从中古向近代过渡的世界性变革,包括从古罗马帝国灭亡到法国大革命的历史,对于当时许多自然科学和社会历史研究的成就等,都作了哲学概括,反映了上升时期资产阶级生气勃勃的革命进取精神。

同时,黑格尔本身的政治态度,以及他对资本主义的分析,也暴露了德国资产阶级的落后性以及整个西方资产阶级的历史局限性。

这两重性,在黑格尔哲学中,表现为丰富的辩证法内容与保守体系的深刻矛盾。

在黑格尔哲学中,提供了空前丰富和系统的辩证法纲要,成为后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直接来源。

这个辩证法纲要包括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三大规律,关于事物自身运动、普遍联系和相互转化,关于本体论、认识论、逻辑的统一,关于事物发展中渐进过程的中断、飞跃、质量交错线、螺旋上升的圆圈形式,关于主体与客体、个别与一般、特殊与普遍、有限与无限、有与无、量与质、本质与现象、内容与形式、可能与现实、原因与结果、自在与自为、肯定与否定、抽象与具体、自由与必然、整体与部分、分析与综合以及过渡、反思、中介、外化、对象化、物化、异化、扬弃等的辩证范畴,从而为从哲学高度把握运动、变化、发展的整体世界,提供了思想武器。

黑格尔还力图把辩证法贯串到他所研究的每个领域,在这些领域差不多都有划时代的发现。

他的整个哲学体系表明,从自然、社会历史到思维的广大领域,他都力图用辩证法找出其有机的发展线索,从而能够比前人更深刻更全面地洞察和揭示出这些领域的本质和规律。

另一方面,黑格尔辩证法的宏伟体系和他在各个领域的新发现,又以客观唯心主义为基础,束缚在神秘思辨的坚硬外壳之中。

这些丰富而深刻的合理内容,在黑格尔的形式下,是不能直接应用的,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和神秘的思辨,主要表现为他把理性认识夸大和绝对化,把人类这个最高的认识夸大到脱离人,从而也脱离自然和社会的地步,变成独立的实体和无人身的主体,并以此作为整个世界的本原和灵魂。

这是对自然、社会历史和思维真实发展过程的颠倒。

但是,黑格尔这种颠倒的世界观体系,却包含有异常丰富而深刻的合理内容。

黑格尔的哲学被马克思和恩格斯称为倒立的辩证法、倒立的唯物主义,被V.I.列宁称为聪明的唯心主义。

黑格尔这种内容深刻而又被客观唯心主义思辨结构严密束缚的哲学,经受了长期的历史消化过程。

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和发挥,一直存在着积极与消极两种对立的倾向。

黑格尔在世时,他的哲学培养了一代人,在国内形成一个学派,并已开始超出国界。

在他逝世后,黑格尔学派解体,普鲁士王国请谢林来消除他的影响。

历史现实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黑格尔哲学中落后和过时的东西,它的唯心主义和保守方面不能不被当作死的东西。

老黑格尔派P.K.马尔海内克、H.G.霍托、K.L.米希勒、E.甘斯、K.格舍尔、H.欣里希斯等人倾向于坚持立宪君主制,坚持哲学与宗教的一致性;D.施特劳斯、B.鲍威尔、M.施蒂纳、M.赫斯、L.费尔巴哈、A.卢格和马克思等人形成的青年黑格尔派则不同,这派从宗教批判开始,走向政治批判和各自殊异的哲学。

费尔巴哈用唯物主义和无神论代替了黑格尔的体系,却忽视了其中的辩证法。

马克思和恩格斯批判改造了黑格尔的唯心辩证体系,建立了唯物辩证法,把哲学引向无产阶级消灭资本主义、建立共产主义的实践。

马克思和恩格斯曾公开声明自己是黑格尔的学生,指出继续识别和吸收黑格尔哲学中合理内容的重要意义。

在他们之后,列宁坚持了这一方向。

通过研究黑格尔,列宁提出了发展辩证唯物论的宏大纲领。

20世纪以来,黑格尔哲学重新受到广泛重视。

黑格尔研究成了国际现象,不同学派都提出自己的解释,从中引出自己的结论。

今天东西方很少有哲学家和哲学派别不同黑格尔发生直接和间接的关系。

黑格尔派或新黑格尔主义,成了历史现象,但黑格尔哲学却在发挥自己的作用,启发当代人的思想。

在中国,黑格尔作为德国古典哲学中最有影响的一位哲学家,他的哲学得到广泛、深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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