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男人身边往往有很多花花草草,身为皇帝更是多得数不过来。妻妾多了,儿女自然也多,原本多子多孙是非常幸福的事,但是因为子女过多所引发的问题也不少。普通百姓家一般有几个到十几个儿女,至于皇帝的子女有多少,可能他自己都记不清。
这样一来,在分配财产的时候就会遇到诸多问题了。不过古人还是非常聪明的,他们根据财产的分配特地设立了一套制度,也就是所谓的嫡长子继承制度,这个制度彻底解决了分配难题。说到这种继承制度,必须提到“宗法制”。
宗法制是父系社会的制度演变而来的,刚开始建立这种制度,是为了让王族更方便分配权力,这种分配规则是按血缘关系来分配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执行世袭统治。
这种制度把所有宗族和国家组织结合在一起,普遍适用于皇族和普通家族。最早建立这种体系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贵族的政治特权,一旦执行该制度,很大程度上维持了贵族的政治特权以及财产的集中性,而且减少了内部斗争的发生,更好的统治奴隶和普通平民。
宗法制早在夏朝就已经确立了,周朝过后基本上得到健全。在宗法制当中,宗族又细化为大小宗,区分大小宗并没有单一的方法。
所谓的大宗,也就是在人际关系网当中,排在第一个的,其余的被称为小宗。周朝为例,周天子是大宗,其他的诸侯都是小宗,但是这些诸侯在自己的地盘内又是大宗,归他管辖的才是小宗。
宗法制的执行让这些关系更容易区分,同时也容易维护贵族之间的继承秩序,制度的核心又是维护嫡长子的继承地位。
既然说是维护嫡长子的继承地位,也就说明家族的所有财产最终都归嫡长子子所有。所谓的嫡子,就是家主和正室之间所生的孩子,而嫡长子,也就是家主和原配所生的第一个儿子。家主和妾室之间所生的孩子则被称庶子或者别子。
在宗法中,庶子一般是得不到财产的,如果嫡长子因为某些原因而无法继承,继承权将会交到嫡系当中的年龄第二的男子。如果嫡系没有儿子,或者所有的嫡系都无法继承,家里的所有财产和地位,将会由最尊贵的妾室所出的儿子继承。不管女子的身份有多尊贵,也不管是嫡出还是庶出,都无法享有继承权。
不过庶子也并非一无所有。很有可能会得到富庶的地方,或者被分到重要的领域,成为当地的大宗,他的所有财产继承顺序又按照正常的继承顺序。从这个制度执行之后,基本上避免了家主去世之后,子女因为财产继承而发生争夺。
这个制度看似健全,实际上也有缺陷,立长不立贤,就会导致真正有才华的人施展不出来。就算嫡长子再无能,其他人也没办法竞争上岗,这样往往会导致一个家族,甚至一个国家衰败。
而且古代的宗法制还和分封制相互依托,周天子先把土地给了诸侯以后,诸侯再反过来执行各种义务。可是把土地分给诸侯之后,天子手中的土地和财产就缩小了,开疆扩土的速度,往往比不上分封的速度,所以天子中的势力反而比诸侯手中的势力更低。
时间长了,诸侯不但不再听天子的号令,和天子之间反而发生了很多战争。
后来汉武帝实行了“推恩令”,终于解决了这个难题。这种制度要求家主的财产不再由嫡长子一人继承,而是继承大部分,剩下一部分给其他子嗣,以此类推。这么做表面是维护庶子的利益,实际上是在分化诸侯势力,诸侯的势力一代比一代弱,直到再也无法造反。
当然,也不是谁都喜欢这种制度的。每个家主多少都有一些偏心,想要替自己喜欢的子女争取多一些财产,通常这种情况只发生在贵族当中,皇室基本不存在这种状况。
皇室涉及到的利益以及势力过于广泛,就算皇帝手中的权力再大,也不能由着自己胡来。而且大臣们早已经习惯了原有的继承制度,一旦皇帝违背了这种继承制度,他们就会逼迫皇帝放弃自己选好的继承人。
随着时代的逐渐推移,继承方法又发生了改变,除了嫡子继承之外,还有可能交给长子或者贤者继承。制度毕竟是死的,人却是活的,在利益的驱使下,自然会有人违背制度产生争执。原本特地制定继承制度,就是为了预防血亲之间因利益而引发争纷,可是在人心面前,制度永远不够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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