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马案”的经过是怎么样的?刺客为什么不逃走?
大清同治九年农历七月二十六日(1870年8月22日)早上10:30左右,江宁府(南京市)发生了一起震动天下的案件,这就是著名的“刺马案”。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案件的过程并不复杂,当时两江总督马新贻在金陵校阅场检阅清军射箭训练,阅兵完毕后,返回总督辕门,然而此时突然有人拦轿喊冤,趁着一片混乱,一个刺客靠近马新贻,并用匕首将其刺成重伤,次日马新贻死亡。
而奇怪的是,行刺成功后,刺客并未逃走,而是在原地束手就擒,并仰天大笑。
然而在监狱里,他啥都不透露,只说自己刺杀的原因是:马新贻不仁不义。此案震动朝野(两江总督管着现在江苏,安徽,江西和上海,是多大的官大家心里应该有数),江宁将军魁玉亲自审理,审理了一个月啥都没审理出来。
当年九月一日,张之洞从兄张之万赴金陵,与魁玉会审,此时马新贻部属袁保庆等人要求严刑问讯,被张之万拒绝,什么?竟然拒绝这个请求,是不是张之万心里有鬼?这么想你就错了,这恰恰证明他是老油条,通常这种大案的审理,反而是不能对犯人用刑的,为什么?因为这个案子一旦犯人死了,那根本没办法和上面交代,如果审理不出来,反而可以和上面磨洋工。
而官员通常会选择对自己风险最小的方式处理问题。
于是张之万以“案情重大,不便徒事刑求。偿未正典刑而瘐死,谁负其咎”拒绝。最后仍无结果,张之万和魁玉编出这么一段理由糊弄上面:凶犯张汶祥曾经参加过太平天国和捻军,甚至私通过海盗,而马新贻之前当浙江巡抚的时候,打击过南田海盗,而张汶祥本人的妻子也曾经被一个叫罗氏为吴炳燮诱逃,马新贻去宁波考察的时候,他曾经拦舆呈控,但未准审理,于是出于为同伙报仇和本人泄愤,张汶祥就杀马新贻泄愤。
这么简单的仇杀?这实在是不太符合正常的政治逻辑…慈禧太后对此非常不满,再派刑部尚书郑敦谨与曾国藩亲至两江总督辕门再查此案。慈禧问曾国藩:“此案岂不甚怪?”曾国藩答:“的确怪。”慈禧促曾国藩接任两江总督,并速至金陵查案。
然而诡异的是,曾国藩称病拖了几个月不去,一直到慈禧第二次问到这个事情,曾国藩才赴任,而曾国藩去了江宁府也不审案,却每日翻看纪晓岚写作的志怪小说《阅微草堂笔记》,悠闲度日,至郑敦谨抵金陵后,曾国藩才开始调阅案卷。
影视戏剧中一些刺杀就很夸张了
审理出来了吗?他们联合审理十四日,案情一无所得,于是联合表示:张之万审理结果千真万确。清廷无奈,就按此审理,判刑不用说了,死刑,还是凌迟。然而此案后,郑敦谨感叹官场黑暗,索性辞官归乡。
这个案子从头到尾都透露出一种诡异:位高权重的封建大吏被莫名的刺客公然刺杀,刺客不逃走,官员审理不出结果,曾国藩有意拖沓,审理完毕后官员辞职…没有一件事情是正常的。
不到一年,曾国藩病逝于两江总督府辕门内,刺马案遂成悬案。
这种案子自然在民间引起一阵喧闹,说什么的都有,有一种说法是:马新贻在讨伐太平军时被包围,为诈和,与太平军首领张汶祥义结金兰,立誓以政府官员的身份,为太平军做清政府卧底,然而太平军放他回去的时候,马新贻背信弃约,反而以行走太平军营之便,做卧底诱剿太平军,终至张汶祥这支军团迅速覆亡。张汶祥认为马新贻背信忘义,便起刺杀马新贻之举。
这个说法实在是过于怪诞,有着很强的民间传奇色彩,基本不可能被取信,但是说得有模有样,被编为不少文艺作品,最著名的就是电影《投名状》。
甚至有人还说这是风流债,案发前,江苏巡抚丁日昌子丁慧衡于秦淮河畔为了争夺妓女,与马新贻幕府之官争风吃醋起冲突,后来马新贻下令逮捕丁慧衡,于是引起丁日昌的报复…
然而还有一种说法就值得深思了:这种说法是,此案就是湘军系统策划的,灭太平天国后,清廷忌惮湘军权力,打压湘军,故意把两江总督的位置不给曾国藩,甚至有人说曾国藩曾经控制了太平天国遗留的财宝没有上报,而马新贻就是慈禧派去刺探此事的,所以他必须死…
这个案子的审理过程显然是不正常的,这里面到底有多少疑云,谁也不能确定。
此案至今仍然是悬案,而且因为此案过于诡异,它也成为晚清四大奇案中至今未破的怪案,不过,事实上我们可以确定的是,自此后,东南已非清廷中央政府所及,实为湘军系统把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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