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母亲诉网暴者侮辱、诽谤案一审宣判!_侮辱_诽谤罪_建瓯

4月17日,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江某莲自诉林某侮辱、诽谤一案,以侮辱罪、诽谤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2016年11月3日,江某(江某莲之女)在日本留学期间遭其室友刘某的前男友陈某杀害。该案宣判后,林某通过其新浪微博账号“独狼独语4”等,发布系列与江某案有关的博文。江某莲认为上述博文对江某及其本人构成侮辱、诽谤,遂以林某犯侮辱罪、诽谤罪向建瓯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相关言行应受到法律规制,被告人林某通过多次发布微博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侮辱罪、诽谤罪,应予数罪并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自诉人江某莲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人林某参加了庭审及宣判。

来源:法治日报、建瓯法院

审核:陆建武 张艳莹

校对:钟微

编辑:桂法瑄

大家都在看

✪抓捕现场意外出现一个人,让民警集体说谎……

✪家里数套房、妻子晒宝马?一地“共享厨房”诈捐?官方通报调查结果

✪女子火灾现场跳舞蹭流量,罚!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久伴学 9banxue.com】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最近发表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