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代加工产品成本应如何核算?
- 2、委外加工记什么科目
- 3、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
- 4、受托外加工如何核算成本?
- 5、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怎么计算它的成本有哪些构成
代加工产品成本应如何核算?
收到对方加工材料 单独设置备查账簿和有关的明细账,核算其收发结存数额,按接受加工的物资应设置表外科目核算。可以设置“代管材料物资”、“受托加工物资”两个表外科目。
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委托外单位加工的自制半成品,应在自制半成品科目下单独设置委托外部加工自制半成品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本科目应按照加工合同、受托加工单位以及加工物资的品种等进行明细核算。委托加工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委外加工记什么科目
委外加工记什么科目 委外加工成本属于资产类 一级会计科目;且加工完成后 ,该科目应无余额。 企业在加工过程中所需什么科目,可以按企业的需要自行设置 假设你送去加工的材料是1000元。
委托加工的加工费会计上一般是加入委托加工物资科目,也就是计入加工成本中。一般分录如下:支付加工费时:借:委托加工物资;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贷款。
委托加工物资本身是一个会计科目,企业的委托加工物资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中,计入到存货项目。企业委托加工时,做如下会计分录,委托方发出商品时: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原材料、库存商品。
委托加工材料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中的正确科目名称是”委托加工物资“。属于资料类中的流动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归入”存货“科目。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
如果属于委托加工,支付的加工费应该记入“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支付加工费、运杂费时,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委托加工物资。贷:银行存款。如果属于受托加工,收取的加工费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委外加工费需要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外发加工的时候账务处理是,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原材料。支付加工费的时候账务处理是,借:委托加工物资,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
企业应按加工合同、受 托加工单位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借方登记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加工完毕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余额在借方,反映尚未完工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期末借方余额。
委托加工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一)小企业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 按照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 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 等科目; 按照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
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原材料。支付加工费的时候账务处理是,借:委托加工物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科目。加工完成收回加工物资的时候账务处理是,借:库存商品等科目,贷:委托加工物资。
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外发加工的材料+对方收取的加工费。 如果是加工应税消费品,加工回来之前对外销售的,那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也是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核算的。
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应当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金等。企业为了反映和监督委托加工物资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应设置“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进行核算。
受托外加工如何核算成本?
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企业应按加工合同、受 托加工单位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借方登记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加工完毕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余额在借方,反映尚未完工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
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外发加工的材料+对方收取的加工费。 如果是加工应税消费品,加工回来之前对外销售的,那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也是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核算的。
收到对方加工材料 单独设置备查账簿和有关的明细账,核算其收发结存数额,按接受加工的物资应设置表外科目核算。可以设置“代管材料物资”、“受托加工物资”两个表外科目。
本科目核算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的实际成本。本科目可按加工合同、受托加工单位以及加工物资的品种等进行明细核算。
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怎么计算它的成本有哪些构成
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应当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金等。
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外发加工的材料+对方收取的加工费。 如果是加工应税消费品,加工回来之前对外销售的,那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也是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核算的。
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包括:发出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若发出资料按计划成本核算,发出材料时应同时结转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差异率按月初差异率计算。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等。
它的成本包括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工费、装卸费、保险费、委托加工的往返运输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费。
委托加工产品成本的核算: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物资。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应当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金等。
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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