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都是海禁惹的祸
隆庆元年(1576),福建巡抚向新皇帝隆庆朱载垕上疏,历陈朝廷开放海禁,准许百姓前往东西二洋贸易的紧迫。内阁成员在几次讨论后,决定将此形成票拟报给刚刚登基的新皇帝明穆宗。没多久得到批准,由此改变了自朱元璋洪武四年(1371)时期定下的“仍禁濒海民不得私自出海”的原则,此后影响深远,为大明王朝创造了巨大经济效益。
对于海禁,朱元璋是非常严厉的,直到洪武十四年和二十三年以至洪武三十年(1397)多次对此国策进行重申“中国金银、铜钱、段匹、兵器等物,自前代以来不许出番,今两广、浙江、福建愚民无知,往往交通外番,私易货物,故严禁之。沿海军民官司纵令私相交易者,悉治其罪。”《明太祖实录》可以说严禁海禁,是朱元璋一贯政策。在永乐朱棣时期,将其父的政策延续下来,在诏书中重申“缘海军民人等,近年以来往往私自下番,交通外国,今后不许,所司一遵洪武事例禁治”《明太宗实录》
此后大明的海禁得到了延伸执行,到了嘉靖时期,一味追求仙道的他更是按照“祖制”要求,在发生“宁波争贡”事件后,给明朝当时实行海禁政策的一派官僚抓住了口实。但不管怎样说,关于是否开海已成了嘉靖后期的迫切问题。就连明朝也不曾想到,关闭市舶司,实行更为严厉的海禁曾策,恰恰为走私贸易的兴旺提供了有利时机。宁波争贡事件被称为“后期倭寇的发端”,就是直接导致了勘合贸易的终止,刺激了海上走私贸易的横行。大明王朝在嘉靖时期,关于海禁与倭寇已经成了燃眉之急。一些颇有眼光的人,对倭寇猖狂的根源给予了深刻的剖析,当时有一个叫唐枢的人在回答胡宗宪的咨询时,直言不讳地指出,由于海禁政策的不断严厉,商人转而为寇:“嘉靖六七年后,守臣奉公严禁,商道不通,商人失其生理,于是转而为寇。嘉靖二十年后,海禁愈严,贼伙愈盛。今日之事,造端命意,始系于此。”与此同时并向其提出五个方面的具体措施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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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四十三年(1564)渴望开海如同海上波澜一般的壮阔言论在原任福建巡抚谭纶给已经走向尽头的嘉靖上书大声疾呼开海的“经久善后六事”,“闽人滨海而居,非往来海中则不得食,自通番禁严,而附近海洋鱼贩一切不通,故民贫而盗愈起。宜稍宽其法。”《皇明驭倭录》这件事情最终交到了隆庆这里,在登基的第一年,正式下达“准贩东西二洋,朝廷允准”的局部开海通知。《东西洋考》
(二)隆庆朝的花,万历结出了“果”
在开海之后,明朝也加入了东西贸易大朝,江南市镇,多层次商品市场的繁荣,思想解放的潮流,西学东渐与放眼世界现今中国人无不成了那个时代的色彩。到了万历八年,西班牙、葡萄牙、还是后来的荷兰,在与明朝的贸易中,始终处在逆差之中。当时的德国学者弗兰克在《白银资本——重视全球经济化中的东方》中阐释说:“外国人,包括欧洲人,为了与中国人做生意不得不向中国人支付白银,这也确实表现为商业上的‘纳贡’。”根据他的研究得出结论,16世纪中期到17世纪中期,美洲生产白银30000吨,日本生产白银8000吨,最终流入明朝的白银达到7000吨,约占世界白银的四分之一。有的学者认为,通过贸易渠道,全世界白银的一半最终流入中国。
明朝的对外贸易之所以取得如此辉煌的业绩,主要还是因为自身产品质量过硬,“中国的丝织工业,因为具有长期的历史背景,技术比较进步,成本比较低廉。”《全汉晟》而这一实绩突出的地方正是晚明的江南,太湖流域的丝绸因为盛产优质丝绸被称为“湖丝”。江南其他地区的棉布号称“衣披天下”一时闻名遐迩,远销海外。
大量事实表明,从隆庆一朝开放如花的海禁政策,把先前的走私贸易逐渐引向合法,这种举措加速了港口的繁荣。“我穆庙(明穆宗)时除贩夷之律,于是五万之贾熙熙水国。分市东西路……而所贸金钱。岁无虑数十万,公私并赖,其殆天子之南库也。《张夔东西洋考》
据统计此后万历年间每年进入马尼拉港口的明朝商船数量大幅对领先日本等国家在1320艘商船,来自明朝的达到1013艘。这一现象随着明朝末年的诸多社会因素逐渐走向衰落,当清朝入关后,迅速实行海禁,直到雍正时期才对此重新进行局部开禁,但是已经鲜有明朝取得得辉煌成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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