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南都记者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悉,我国杰出法学家、法学教育家,中国知识产权法学学科的奠基人,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春田教授赴美参加“中美知识产权学者对话”等系列学术活动期间突发疾病,抢救无效,于北京时间2023年3月25日在美国洛杉矶去世,享年75岁。
南都记者了解到,刘春田一直给人留下观点犀利的印象。他曾表示,“实事求是是知识分子的天职,学术求真,科学的生命在于批判与革命。在学术问题上,没有什么东西是天经地义的。思想和表达是每一个人的权利,真的学术,无关个人恩怨与得失。岂能看人脸色,因他人毁誉臧否而轻言放弃。”
刘春田。
曾培养中国第一批知识产权法专业毕业生
据官方资料显示,刘春田于1949年生,祖籍山东乐陵,中共党员。他是杰出法学家、法学教育家,中国知识产权法学学科的奠基人,中国知识产权法学教育的开拓者,知识产权法学中外交流的积极推动者,国际著名知识产权学者,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他历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副主任、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主任、研究生院副院长、知识产权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学术委员会委员,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刘春田是我国知识产权法学教育的开拓者。1978年,他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后师从著名民法学家佟柔先生攻读研究生,1985年毕业留校任教。他在1985年开设了我国第一门系统的知识产权法课程,同年响应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倡议,参与了我国知识产权法学教育的顶层设计。1986年,他与郭寿康教授创办了我国第一所知识产权教育与研究机构——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2008年10月,该中心被授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创意金奖”。2009年,刘春田又在此中心基础上,主导成立了知识产权学院。
刘春田作为法学学科组召集人,力倡建立知识产权法专业,使知识产权法得以成为法学新增二级学科。1987年,刘春田在中国人民大学倡导设立知识产权法第二学士学位,培养了中国第一批知识产权法专业毕业生。1986年,刘春田编著了我国第一部以“知识产权”命名的教材,并于2000年主持编写了我国第一本知识产权法核心课教材。2011年,刘春田受聘担任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国家重点建设教材《知识产权法学》第一首席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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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刘春田是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重要建设者。他曾深度参与了我国《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所有知识产权单行立法的起草与修订,主持研究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专项课题,并为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一带一路”重大倡议提供了法治方案。他是对中国知识产权决策、立法、司法最具影响力的法学家之一。
曾称实事求是是知识分子的天职
刘春田也致力于知识产权法学国际交流。据悉,在他的努力下,中国人民大学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持着长期的深度合作,知识产权学院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版权与邻接权教席的主要依托机构和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出版物版本图书馆所在地。他曾经主导举办了“中美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研讨会”“中美知识产权学者对话”“中美知识产权高峰论坛”“亚太知识产权论坛”、中欧知识产权学界合作机制、“东亚知识产权论坛”“中印知识产权论坛”等诸多重要的国际会议与国际对话机制,为提升中国知识产权高等教育的国际声誉做出了巨大贡献。
刘春田曾获评“2010年度全国知识产权最具影响力人物”、2013年度和2014年度“全球50位最具影响力知识产权人物”、“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者”奖、“知识产权教育杰出成就奖”。
南都记者留意到,刘春田一直给人留下观点犀利的印象。刘春田生前接受采访时曾表示,“实事求是是知识分子的天职,学术求真,科学的生命在于批判与革命。在学术问题上,没有什么东西是天经地义的。思想和表达是每一个人的权利,真的学术,无关个人恩怨与得失。岂能看人脸色,因他人毁誉臧否而轻言放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讣告中指出,刘春田教授是我国知识产权法学学科的奠基人。他毕生致力于基本概念和基础理论研究,为我国知识产权法学理论体系的建构作出了巨大贡献。在他的影响下,形成了以注重基本理论和体系化为特色的人大知识产权学派。他勤于思考、慎于着墨,但落笔无陈言、成行皆妙谛,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开创性的命题,例如权利对象与权利客体的划分、知识产权对象的“形式说”、劳动与创造的区分等,其理论深度已经超越知识产权法学本身而走向哲学,对学界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采写:南都记者 余毅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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