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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B201版)
红外热成像技术的发展始于美国,并长期运用在军事领域,因该技术、产品的军事敏感性,掌握最先进红外热成像技术的美国、法国、以色列和日本等发达国家长期对我国实行严格的出口审批制度甚至禁运,长期以来,我国仅能从法国进口少量工业级低端红外热成像产品,且出口商明确要求不允许应用在军事领域。
在上述背景下,随着我国基础工业、信息产业的发展,我国红外热成像产业也取得了重要的发展,在探测器领域,受基础科研能力和工艺水平限制,与国外仍有一定差距,但在光学系统、算法、图像处理等领域,我国已有较大的进步,使产品的整体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探测器领域的差距。
整体而言,我国红外热成像产业已经接近国际水平,随着各相关技术环节的积累和进步,我国红外热成像产业有望实现完全自主发展。
(2)红外热成像产品下游应用与功能进一步丰富
通过红外热成像产品可以突破人类视觉障碍,能在完全黑暗的环境下探测到物体,即使在有烟雾、粉尘的情况下也可实现探测,且不需要光源照明,因此可以全天候使用。由于红外热成像具有隐蔽性好、抗干扰性强、目标识别能力强、全天候工作等特点,在军事和民用领域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随着红外热成像技术的发展与成熟,在民用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军用领域,为充分发挥红外热成像的优势,其应用的范围会进一步扩大,且应用趋向于进一步高端化。
(3)多光谱融合技术将进一步发展
随着传感器技术以及信息处理软硬件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先进算法、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进步,通过融合可见光、红外、紫外、微光传感器等光电技术来提高光电成像的有效性;通过改进信号处理,并与其它传感器如激光、雷达融合,打破目标识别模糊不清的局面,并提高目标远程识别的能力,为平台和作战人员提供全方位的监视、侦察、精确瞄准和电子战的能力。多光谱融合能够同时获取光谱特征和空间图像信息,是光电成像系统发展的重要方向。
(4)红外图像分辨率不断增大
随着红外探测器技术的不断进步,在短短几年内主流红外图像分辨率已经从320×240、384×288升级到640×480、640×512,更高分辨率的探测器如1024×768、1280×1024也开始从样品逐渐进入正式产品。分辨率的提高使红外图像显示效果更加细腻,是红外行业技术发展的大势所趋。图像分辨率的提高直接导致单幅图像数据量的剧增,如1024×768分辨率数据量是640×512分辨率的2.4倍,是384×288分辨率的7.1倍。图像数据量的剧增给机芯技术带来了巨大挑战,需要机芯从设计上显著提升数据带宽和存储器容量,提高图像处理算法的运行效率,才能实现对高分辨率红外图像的实时数据处理。
公司在机芯技术上深耕多年,掌握了低功耗嵌入式电路设计的核心技术,近年来紧跟探测器面阵增大的发展趋势,已经研发出针对大面阵探测器的驱动电路及数据处理电路,为应对图像分辨率增大的技术趋势提供了有力支撑。公司在2018年成功研发出1024×768分辨率的非制冷机芯,用于工业测温热像仪产品TIF1024中,并实现销售收入,该款热像仪也是国内较早达到1K分辨率的手持工业测温热像仪。公司于2020年成功研制出1280×1024分辨率的非制冷机芯。同时,制冷型1024×768、1280×1024分辨率红外产品也正在开发中。
(5)探测器像元尺寸不断减小,逐渐接近极限
在红外探测器中,像元尺寸减少仍是总体趋势,几年来主流非制冷探测器的像元尺寸已经从25μm减小至17μm、12μm,最近8μm像元尺寸的非制冷探测器也已经推出。像元尺寸的减小给红外产品带来的好处是:在同等镜头焦距情况下提升了空间分辨率,增大了作用距离;或是在同等空间分辨率情况下减小了镜头焦距,从而减小镜头尺寸,缩减最终产品的体积和重量。但是像元尺寸不能无限制减小下去,12μm和10μm像元尺寸已经接近了非制冷探测器感应光谱8~12μm的物理衍射极限,几乎无法再进一步减小。接下来红外机芯和热像仪的体积和重量减少只能依靠机芯和热像仪的整体设计能力,包括电路板集成能力、散热设计、低功耗设计等。
像元尺寸的减小也给红外光学镜头带来了挑战,当像元尺寸接近衍射极限时,光学镜头设计的难度迅速增大,对光学设计的弥散斑尺寸给出了严格限制,对光学像差控制提出了更为苛刻的要求。
公司的核心技术很大程度体现在红外产品的整体设计能力和镜头设计能力上,对于上述挑战具备较强的应对能力。
(6)红外成像算法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随着红外技术应用领域的快速拓展,用户对红外产品的成像效果和目标探测、识别自动化程度要求越来越高,这给探测器应用技术带来了巨大挑战。探测器在机芯的驱动下实现光电信号转换,输出的原始信号必须经过一系列图像处理算法后才能得到可用的红外图像。不同的成像目标与背景,不同的环境条件都对成像算法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要求。好的算法可以在探测器的基础上提升红外图像的清晰度,从而获得更优的性能指标。新型探测器种类的增多对自适应非均匀性校正算法提出更高要求;超分辨率算法可以提升红外图像分辨率,获取更优的图像质量;高动态范围成像算法可以提升红外产品对各种红外辐射场景的适应性等等。
如前所述,红外成像算法一直以来就是公司的核心技术。在新的技术发展趋势下,公司不断研发创新,始终保持在红外成像算法领域的技术先进性。
综上,随着红外热成像技术的进步与发展,我国已经实现了红外探测器的国产化,除了高端制冷红外探测器与国外仍存在一定差距外,目前在中国市场上,无论是制冷红外探测器、非制冷红外探测器,还是微光探测器、可见光探测器,均有多种国产器件可供选择。红外芯片和探测器国产化,导致红外热成像产品价格越来越低,性价比提升,未来市场普及率将进一步提升,尤其是对价格更为敏感的民用领域,我国红外热成像产业正处于快速发展期。
在军事领域,随着制冷产品价格的大幅下降、工作温度提高、携带便利性增加,因其具有探测距离远、灵敏度高等特点,制冷红外热成像产品将会逐步替代部分非制冷红外热成像产品,其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会进一步扩大。
在民用领域,红外热成像产品从工业检测、检验检疫、电力检测、安防监控等工业消费品领域,逐渐向无人机、物联网、汽车辅助驾驶、智能空调、住宅安防、户外夜视、防火监测、手机及人脸支付、突发公共卫生安全防控等个人消费品领域发展,其应用的范围会进一步扩大,且应用趋向于高端化。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对部分业务销售按照净额法确认营业收入,2022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调减336.28万元,由4,805.96万元调整为4,469.6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调整后差异幅度为7.00%。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089.11万元,较2021年度下降20,703.61万元,降幅65.12%,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8,764.14万元,较 2021 年度下降16,408.50万元,降幅214.65%。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度公司部分业务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营业收入由14,406.81万元调整为11,089.11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9,723.03万元;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64.14万元。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前或者之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4.2 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充分考虑到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模式、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以及资金需求等因素。
●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641,440.5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5,373,454.90元。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和短期经营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2022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已充分考虑到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模式、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以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是红外热成像行业,从应用上来看,军工领域是红外成像技术最早的应用方向。红外成像不仅能在完全黑暗的环境下探测到物体,还可以穿透烟雾、粉尘,极大地扩展了人类感知的范围,实现了被动探测,具备隐蔽性好、抗干扰性强、全天候工作等特点,被广泛应用于侦察、监视和制导等军工领域。随着红外热成像技术的不断发展,产品的成本及价格逐渐降低,红外热成像技术也在民品市场中得到了推广与应用,为人们生产生活提供极大的便利。因此,公司所处的红外热成像行业发展前景广阔,市场空间可观。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红外热成像产品和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以红外热成像技术为基础,以图像处理为核心,以顾客需求为出发点,从功耗、重量、体积、图像质量、灵敏度、作用距离与范围等多个方面形成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整体方案,通过样品研发、测试、生产、检验等业务流程,向客户提供相应产品。
公司一方面与上游探测器、光学等重要基础部件供应商合作,利用自身在电子信息有关的软、硬件研发能力,形成有竞争力的机芯组件、整机、光电系统产品及解决方案。另一方面主要与下游的军工科研院所、工厂等总体单位合作参与军方型号采购招标,由公司发挥自身特点,提供核心组件和专项技术,由总体单位提供可靠性、人机工程等设计加工能力,形成了有自身特色和独特性的业务模式。通过合理的产业布局以及过硬的技术实力,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为11,089.11万元,同比下降65.1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764.14万元,同比下降214.65%。由于经济下行等多种因素影响导致军品采购程序放缓,报告期内公司中标的军品项目进度不及预期,使得公司2022年业绩下滑较大。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研发投入不断增加,加大市场推广力度,储备高质量人才,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因此,公司未来仍有较大的资金需求。
(四)公司未进行分红的原因
公司未进行分红,主要原因是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研发投入、市场开拓、项目建设等方面资金需求较大。公司充分考虑了目前经营现状、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未来发展方向,决定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研发、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和项目资本支出,以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与长远发展,继而更好地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累积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带来的营运资金的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相关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严格执行相关的利润分配制度,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现状和未来流动资金需求,结合当前发展阶段、中长期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富吉瑞 公告编号:2023-025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吉瑞”或“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非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创路 168 号及沣东普洛斯工业园”变更为“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沣东普洛斯工业园”。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8月3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22.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2,864.00万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合计5,880.1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983.84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0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244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了调整。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了变更。具体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及变更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原因
“非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英孚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孚瑞科技”),英孚瑞科技拟将注册地址由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创路 168 号变更至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沣东普洛斯工业园内,因此“非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合并为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沣东普洛斯工业园。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主要系根据企业战略规划及实际发展需要,以及结合公司资源、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优化配置的需求,有利于募投项目实施和管理,优化项目布局,统筹规划项目建设,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是根据公司经营需要,结合募投项目用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本次变更仅涉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和安全。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做出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有利于募投项目实施和管理,统筹规划项目建设,提升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建设内容以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富吉瑞 公告编号:2023-026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26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园 B 区融慧园 25-4 号楼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6日
至2023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3 年 5 月 23 日 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园 B 区融慧园 25-4 号楼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以上方式登记的,登记材料应不迟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 17:00,信函封面、传真资料首页顶端空白处、电子邮件标题应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以上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宜斌、张小丽
2、联系电话:010-80474952
3、传真:010-64477601
4、邮箱:fujirui@fjroe.com
5、联系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园 B 区融慧园 25-4 号楼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6、邮政编码:101318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富吉瑞 公告编号:2023-027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周成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监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与实际工作相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根据 2022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的《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现状和未来流动资金需求,结合当前发展阶段、中长期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人员薪酬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做出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富吉瑞 公告编号:2023-029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停牌日期为2023年4月26日。
● 实施起始日为2023年4月27日。
● 实施后A股简称为*ST富吉,实施后A股存托凭证扩位简称为*ST富吉瑞光电。
第一节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二)股票简称:股票简称由“富吉瑞”变更为“*ST 富吉”;股票扩位简称
由“富吉瑞光电”变更为“*ST 富吉瑞光电”
(三)证券代码:仍为“688272”
(四)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3年4月27日
第二节 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2条第一款第(一)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前或者之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前或者之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第三节 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4.5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4月26日起停牌,于2023年4月27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主要原因为2022年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净利润为负,面对该情况,公司拟从以下四个方面采取应对措施:
1、改进产品和服务
深入了解客户需求、意见和反馈,通过加强设计、改进工艺、提高材料质量等方式,来提高产品的品质和性能,以满足客户需求和提高竞争力;通过增加独特的功能、特点、外观等,来创造差异化特色,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吸引力和附加值;提供及时、专业的售后服务,帮助客户解决问题和困难,增强客户信任和口碑,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分析市场趋势和未来发展方向,发挥公司系统整合优势,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体验,满足客户需求,增加客户忠诚度,从而提高营业收入。
2、加强市场开拓
市场部根据公司产品及服务的特点和优势,加强市场开拓能力,不断提高技术性营销团队建设并注重营销人员技能提升,加强与研发等部门的密切合作,尝试寻找符合公司价值理念的经销商、代理商、合作企业等,加强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扩大销售渠道和范围。
3、整合产业链
非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为公司新募投项目,非制冷红外探测器是公司上游的核心芯片,具有一定的技术门槛,对公司非制冷产品成本有显著的影响。目前国内仅有少数几家同行业企业能够实现非制冷红外探测器的规模化量产。新募投项目旨在整合产业链上游,进一步掌控产业链上的核心技术,提升整体产品毛利水平,稳定供货渠道,在下游产品价格逐步降低的情况下扭转竞争态势。
非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封装线将于2023年4月底完成安装及调试,前期已接的生产订单,计划5月开始进入生产。
4、优化成本管理
公司通过精细化生产计划和库存管理,减少存货积压和库存成本,同时减少缺货和补货的成本;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加强员工培训和管理,减少浪费和损耗,从而降低生产成本;通过优化管理流程等方式,减少管理成本。通过上述优化方式,将会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和营销成本,提高企业盈利水平,实现收入的增长。
第五节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再次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2条或规定的其他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六节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部门:公司证券法务部
(二)联系电话:010-80474952
(三)传真:010-64477601
(四)电子邮箱:fujirui@fjroe.com
(五)联系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空港融慧园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富吉瑞 公告编号:2023-021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公司相关薪酬制度以及董监高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结合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特点,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方案已经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3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自2023年1月1日期执行
二、薪酬发放标准
(一)董事薪酬
1、独立董事薪酬:
采用津贴制,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人民币6 万元(含税)/年。
2、其他董事薪酬标准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非独立董事均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二)监事薪酬
公司监事会成员均为公司员工,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具体任职岗位,并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三、其他规定
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针对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特点,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充分发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同意将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富吉瑞 公告编号:2023-022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0号)核准,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吉瑞”或“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2.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8,640,0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58,801,633.6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369,838,366.33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0月13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0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24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2021年10月13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34,212,195.82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4,212,195.82元;2022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8,852,174.22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9,265,653.95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240,572,712.38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净额5,691,613.40元(扣除相关的手续费),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76,264,325.78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已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10月13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和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工商银行北京顺义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华英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杭州银行北京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洛阳热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感科技”)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业检测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2021年11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洛阳热感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热感科技提供人民币72,222,258.08元的无息借款,并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借款期限为实际划款之日起3年,热感科技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到期续借、提前偿还借款或经审议另做其他安排。2021年11月15日,公司与热感科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华英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报告期内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4,212,195.8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2,718,584.92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36,930,780.74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关于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30Z2802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2022年2月9日公司使用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10月8日公司归还5,000万元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2022年10月18日公司使用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归还该款项。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富吉瑞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富吉瑞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富吉瑞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下转B204版)
本版导读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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