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欠款百万资不抵债,其存款所剩无几、房产拍卖余额不足还款、车子超年限不值钱,却持有两个手机靓号……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有形财产怎么办?法官为你支招,被执行人的无形财产——手机靓号可以拍卖。
近日,厦门市同安区法院依法拍卖两个尾数为“7777”的移动优号使用权,最终以135387.2元成交,溢价高达433.29%。据悉,这是厦门市首例福建移动优号使用权的司法拍卖。
欠款百万资不抵债
却持有两个手机靓号
此前,申请执行人叶某因与被执行人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向同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金额1000000元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法院依法冻结、查封杨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和房产,并依法对房产进行拍卖。在申请执行人受偿61万余元后,被执行人已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陷入僵局。执行法官在与叶某沟通交流中,叶某笑称:“他估计也就剩手机号值钱了,还是两个靓号!”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手机靓号作为一种虚拟财产,因其稀有性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
随后,执行法官向中国移动厦门分公司进行核实,查实杨某名下确有两个尾号为“7777”的移动优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依法查封这两个优号。
数千人围观99轮出价
最终以135387.2元成交
2月1日,同安法院依法启动司法拍卖程序,以25387.2元的起拍价在拍卖平台依法公开拍卖两个尾数为“7777”的福建移动优号使用权。
在19人报名、3175人围观的情况下,历时24个小时,99轮出价,最终于2月2日10时31分成功拍卖了这两个手机靓号,成交价为135387.2元,溢价高达433.29%。
法官:
无形财产也可执行
法官说,随着时代发展,财产所指向的范围不断扩展,网络虚拟财产不断出现。在案件执行中,在一定情况下,网络虚拟财产也可列入可执行财产范畴。手机靓号因稀缺而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其使用权属于一种无形财产。本案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打破常规有形资产处置的思维定式,以开放的执行思维、多元化的执行手段,成功拍卖被执行人的手机靓号使用权,扩大财产处置范围路径,有利于推动拍卖标的物的多样化和提升执行威慑力,灵活、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同法/文杨希/漫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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