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审判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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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率先全省!岳麓区法院联合岳麓区妇联出台家事调查工作规程!
撰稿:贺艺蕾
来源:岳麓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2023年 04月21日
率先全省!岳麓区法院联合岳麓区妇联出台家事调查工作规程!
4月20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携手长沙市岳麓区妇女联合会在岳麓区法院召开家事纠纷源头预防及多元化解工作联席会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孙元清、湖南省妇女联合会权益部部长罗琼、长沙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石莉波、湖南湘江新区统战工作部(群团工作部)副部长李国辉、湖南湘江新区政法工作部二级调研员周永顺及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院长王波、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和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易颖、长沙市岳麓区妇女联合会主席付杜娟等领导出席会议。区人大代表余颖、李跃飞、侯灿辉、饶浪受邀见证。会议由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彭刚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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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区法院与岳麓区妇联在会上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健全家事纠纷源头预防及多元化解工作合作机制的协议》,将在家事调解、家庭教育指导、反家暴联动干预机制建设等十个方面加强合作,并率先全省联合出台《关于在家事案件审理中开展家事调查工作的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程》),共同推进家事纠纷有效预防和化解,更好解决人民群众家长里短中的“急难愁盼”,实现以“小家”幸福和谐推动“大家”平安稳定。
据悉,《工作规程》共20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家事调查组织、家事调查员的聘任管理、工作开展和履职保障等作出了详细规定,有利于充分发挥法院、妇联的职能作用,有效解决家事案件审理中存在的证据收集难、事实查明难等问题,推动家事调查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推进创新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促进家事案件公正、高效审理。
《工作规程》明确,家事调查组织、家事调查员由岳麓区妇联推荐,岳麓区法院和岳麓区妇联共同聘任、共同管理。根据案件审理需要,家事调查范围包括当事人的个人经历、性格、教育程度、身心状况、家庭情况、夫妻关系、居住环境、工作情况、财产状况、家事纠纷产生原因等;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现状,包含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学习现状及其心理状况等;老年人的生活和赡养现状以及人民法院认为需要调查的其他事项等。
《工作规程》明令禁止家事调查组织、家事调查员在调查过程中出现借机招揽业务、向当事人收取费用、接受当事人请托或收受不正当利益以及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停止其调查工作,其提交的调查报告将不予采纳,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家事调查组织、家事调查员资格,并对其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孙元清充分肯定了《工作规程》出台的意义。他指出,家事纷争的解决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百姓福祉,妥善处理好家事案件,推动家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人民法院责无旁贷。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家事审判工作,他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家事审判责任;要深入推进改革,提高家事审判水平;要深化多元共治,推进家事社会治理。
就“法院+妇联”工作模式的实践深化,罗琼指出,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扛起政治责任;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打造全能队伍;进一步强化互促融合,彰显人文关怀,真正把家事纠纷源头预防及多元化解工作做实做优做细做深做强做活,探索形成一套独具特色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区经验”。
会上,王波介绍了岳麓区法院家事审判工作情况,李国辉介绍了新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情况,与会领导为家事调查组织、家事调查员颁发了聘任证书。
图为 为家事调查组织、家事调查员颁发聘任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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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法苑微信号:fam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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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题资料:家事诉讼程序立法及完善相关资料、继承法修改专家建议稿及争鸣专题资料、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实施一周年专题资料、2008全年合集精编版、2009年全年合集、2011年全年合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的理解与适用争议专题、全国首例冷冻胚胎权属案专题特别版、夫妻婚内确认财产所有权诉讼问题之探讨资料专题、家事法实务沙龙夫妻财产约定、赠与辨析专辑等,下载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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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家事法苑”未成年人保护专题法律资讯简报》,于2018年7月创办,电子双月刊,下载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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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电影.音乐休闲主题微信群
群内每天不定时分享电影及音乐最新资讯,群友围绕电影和音乐主题交流互动,丰富法律人的业余生活;
不定期组织群友线下集体观影、电影资料分享、电影原声音乐视听鉴赏沙龙。
有意愿加入者应以“城市+单位简称+真实姓名,加电影音乐群“,申请添加以下任一管理员:
“家事法苑”家事法实务交流系列微信群群规则
(2019年2月修订版)
“家事法苑”家事法实务交流系列微信群由“家事法苑”律师团队创建,目前包括以下21个群:家事法苑实务交流微信群(A-K群)、继承法苑实务交流群(A-D群)、涉外家事法苑实务交流群(1-2群);此外,还有法律人电影.音乐休闲主题微信群(1-4群)。
总群主:杨晓林
其中,涉外家事法苑实务交流群分群主:赵宁宁;副群主:李丹、陆珊菁、冉维佳
各群管理员:杨晓林、段凤丽、邓雯芬、王志锋、徐文丽、杨竹一、李琳、李炜、辜其坤、严健、万薇。
一、建群宗旨
家事无小事。真诚欢迎对婚姻家事继承及相关领域感兴趣的律师、法官、检察官、学者、公证员、房管、民政、妇联等政府公务人员、法务工作者及其他法律从业者、学生、媒体朋友加入,共建阳光下专业领域内法律职业共同体业务探讨交流的和谐平台。
二、本系列群分享、交流的主题及范围
本系列群定位为特定专业领域主题群、学习型群。
本系列群主题为婚姻家事继承相关问题,群内分享资讯及交流范围原则上应限于与主题相关的实体及诉讼与非讼程序理论与实务问题。继承法苑实务交流群和涉外家事法苑实务交流群分享资讯及交流范围特定于继承问题和涉外家事问题。
群内主要分享国内外婚姻家庭立法、司法及理论研究动态,如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典型婚姻家事案例等资讯。在主题上涵盖婚姻家庭继承领域权利保护问题,如性别平等、妇女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及老年人权益保护等基础法律议题;与婚姻家庭继承有关的新型财产、新型权利等新型法律实务难题;婚姻家庭伦理方面社会学、心理学等相关社会科学议题。
本系列群无意走向综合群,如单纯刑事、商事、劳动、交通事故等其他领域话题可另行解决,但与本群主题交叉的除外。
三、入群方式
为保障本群安全、高质量及可持续发展,防止滥加群,本群对外不作任何宣传,群规则只刊发于“家事法苑”微信公号自定义菜单及每期公号推文的文末。群友入群由群管理员专人统一审查、邀请新人入群。
请拟申请加入“家事法苑实务交流微信群”者先添加以下任一群管理员个人好友:
申请信息务必请注明:“城市+单位简称+真实姓名,家事法苑实务交流微信群”;
新群友认真阅读管理员发送的本群规、承诺将严格遵守后,管理员方可拉其入群。
家事法苑实务交流微信群(A-K群),管理员每天统一分享资讯,群友只加一群即可,不必重复加群。
四、实名交流
本群实行实名(真实身份)交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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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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