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宝令》又称为大宝律令,日本古代的基本法典,701年制定,包括律六卷,令十一卷,由藤原不比等纂,将日本至七世纪以来“近江令”、“天武令”等等制度与法规修正补订成完备的法典。
奠定日本做为一个中央集权国家的法治基础,也是大化革新施行成功的重要注脚,直到757年(日本天平胜宝九年、天平宝字元年)《养老律令》颁行前,一直是国家基本法。现已不存。
所谓“律”,是关于刑罚的规定,相当于现在的刑法;“令”,是关于官制和其他行政上的规定,相当于现在的行政法、民法、诉讼法等等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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