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里斯(美国哲学家_指号学的重要代表人物)_实用主义_理论_美国

莫里斯简介

莫里斯,美国哲学家,指号学的重要代表人物。

莫里斯1901年5月23日生于美国科罗拉多州丹佛市。

曾就读于威斯康辛大学,后转至西北大学,1922年毕业,获心理学学士学位;1925年获芝加哥大学哲学博士学位。

1931~1958年任教于芝加哥大学。

其间,从1951~1953年曾到哈佛大学讲学,1956~1957年曾在行为科学高级研究中心从事研究工作。

1958年以后,长期任佛罗里达大学研究教授。

他曾担任美国哲学协会西部分会主席,参加了《国际统一科学百科全书》的编辑工作。

他的主要著作有:《关于心灵的六种理论》(1932)、《指号理论的基础》(1938)、《生活的道路》(1942)、《指号、语言和行为》(1946)、《开放的自我》(1948)、《人类价值种种》(1956)、《意谓和意义》(1964)、《指号-价值-美学》(1975)、《实用主义指号学和行为理论》(1977)等。

莫里斯从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G.H.米德关于行动或行为的理论出发,力图把实用主义和逻辑实证主义结合起来。

他把这种结合而成的哲学称为“科学的经验主义”,并在此基础上系统地建立了一套关于指号即符号或记号的理论,他称之为“指号学”。

其中又分为研究指号与指号间形式关系的“语法学”、研究指号与其所指对象关系的“语义学”以及研究指号与使用指号者或解释者关系的“语用学”三个分支。

此外,他又发挥了一套关于价值的理论即“价值学”。

在其后期的《意谓和意义》等著作中,他又把“指号学”与“价值学”结合成一个体系,作为统一科学的工具,并试图以此来解决哲学上的种种争论问题。

他的这种“科学的经验主义”实质上与实用主义及逻辑经验主义一样,都是主观唯心主义的。

但他在“指号学”方面的工作对后来某些流派的哲学和语言学研究以及对逻辑学、数学、心理学、社会学等都有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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