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古代皇宫御用的乐舞机构有哪些?66历史网小编为您讲解。
汉魏时,雅乐舞和俗乐舞是由两个不同性质的官署分别掌管的。雅乐舞的机构名为“太乐署”又曾名为“太予乐署”。俗乐舞的机构在西汉时有“乐府”,东汉时有“黄门鼓吹署”,曹魏时有“清商署”。
一、太乐署的建立
“太乐署”在汉初就已经设立了,是管理演奏雅乐舞的“正统”机构。雅乐雅舞,主要是沿袭周代的乐舞,用于祭祀,朝享射仪,官有太乐令丞,是太常(掌管礼仪祭祀的最高官员)的属官。
到东汉,“太乐署”改名为“太予乐署”,官名太予乐令,仍属于太常卿领导。太予乐令下面有员吏二十五人,乐工和舞人三百八十人。
汉代对于雅乐舞人的选拔,有极其严格的条件,首条是“卑者”之子不能参加这所谓“神圣”的祭祀宗庙的舞蹈行列,只有二千石到六千石俸禄的高官,关内侯到五大夫爵位的亲生嫡子,オ有资格参加。年龄要在十二岁至三十岁之间,身高要五尺以上,容貌要端正,身材要优美,具备了以上条件,才可以为舞人。
选拔舞人的条件,是汉代大乐律所定:从“‘卑者’之子,不得舞宗庙之酬”来看,这“律”是根据封建统治阶级严格的等级制度而制定的。“雅乐”“雅舞”是为封建地主阶级所专有这种乐舞的演奏,是为了阶级的功利目的,因此“太乐署”这个机构为封建社会的各个朝代所保留重视。
“乐府”正是和“太乐署”相对的一个官署,专管俗乐俗舞。“乐府”在秦代已有,汉武帝时扩充了乐府的人员。收集全国各地的民间歌舞,加以编制和演奏,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官廷中的享乐,其次,有的部分用于郊祀。官有乐府令丞,属于管理皇室财物和供养的少府领导。
乐府成立的初期,有杰出的音乐家兼舞人李延年,他在音乐创作方面有很高的才能,并善于吸取外来乐曲,另创出新声,他还能即席歌舞,有一次他在汉武帝面前起舞歌唱: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见《前汉书》卷九十七)。
歌须他的妙丽善舞的妹妹,武帝果然把他的妹妹召进官去,封为李夫人,李延年被封为协律都尉。李夫人死后,李延年的兄弟都被武帝所杀。
二、乐府的建立
乐府的成员,主要是从全国各地来的民间艺人,包括的地区非常广大,东至东海,西至甘肃以及西域少数民族地区,南到长江以南,北至北边少数民族地区。有专长于歌唱的,吟诵的,有器乐演奏员,有扮假形的象人,有歌舞演员。
乐府的建立,是在西汉的全盛时期,当时的农业和手工业生产不仅得到恢复,而且有了很大的发展,社会财富增加,民间乐舞文化生活相应的有了提高和发展。
乐府成立以后,组织了大规模的采集工作,对丰富的民间歌舞进行了选择、改编和演奏。虽然有部分民间乐舞,配上了消极的内容,歪曲了原来的面貌,但绝大部分,都保存了民间乐舞的本色。从留存到现在的乐府歌词中,可以看到。
乐府的被罢,是在西汉政权要崩溃的前夕,当时的贵族官僚疯狂的兼并土地。农民和小工商业者大量破产与流亡,无法生活,迫使与统治阶级进行反抗斗争。西汉的统治阶级在政权基础动摇和难保的情况下,不得不采纳儒家所提出的罢掉乐府的做法。乐府人员中除了可以用于祭祀的乐舞入员,归入太乐署以外,其余的民间乐舞艺人都属于“不合经法”,一律除名。乐府的机构从此取消,在乐府的八百二十九个工作人员中,把担任民间乐舞的四百四ー人全部免职。
自汉武帝元鼎五年(前112年)(或稍迟一年)立乐府,到汉哀帝绥和二年(前7年)罢乐府,乐府这一政府设立的管理民间乐舞的机构,共存在了约一百零六年。
三、黄门鼓吹署
“黄门鼓吹署”是东汉的俗乐舞机构,因为出入于皇室为官廷服务,所以称为“黄门鼓吹”。
后汉蔡邕说:
“汉乐有四品,全是太予乐,二是雅乐,三是黄门鼓吹,四是短箫歌。”并说:“黄门鼓吹,天子所以宴乐群臣,诗所谓坎坎鼓我,蹲舞我者也。”(见刘昭《续汉书礼仪志》注补)
汉乐四品中的一、二品是雅乐舞,属于太予乐令掌管,三、 四品是俗乐舞,属于承华令掌管,承华,是东汉的俗乐舞的 乐官,相当于西汉的乐府令丞。《唐六典》载:“后汉少府属官有承华令,典黄门鼓吹百三十五人,百戏师二十七人。”
“黄门鼓吹”是鼓吹歌舞的演奏组织,不仅是音乐的演奏,实际上包括了歌舞,并且演奏的主要内容是相和歌和杂舞曲。曹植《鼙舞歌》序:
“汉灵帝西园鼓吹,有李坚者能《鼙舞》,遭乱,西随段煨。先帝闻其旧有技,召之。”
可知杂舞属于黄门鼓吹。黄门乐人就是黄门鼓吹乐人,这是黄门鼓吹乐人演奏《相和歌》的证明。
“黄门鼓吹”的名称,虽然到了东汉才作为正式名称,但黄门乐人在西汉的宫廷中已经有了,《汉书礼乐志》载:“内有掖廷才人,外有上林乐府,皆以郑声施于朝廷,…是时(成帝时)郑声尤甚,黄门名倡丙疆景武之属,富显于世。”另外鼓吹员的称号,在西汉的乐府中也已经应用了,如“陈吹鼓员”“沛吹鼓员”、“巴渝鼓员”、“邯郸鼓员”、“长乐鼓员”、“歌鼓员”等等,这许多鼓员同样不仅是音乐演奏者,也包括歌舞者如“巴渝鼓员”就是《巴渝舞》的表演者。因此,可以说“黄门鼓吹署”是东汉时期成立的俗乐舞机构,演奏的主要内容是《鼓吹曲》、《相和歌》和《杂舞》。
四、清商署
清商署是曹魏时期的俗乐舞机构,曹操、曹丕、曹睿都酷爱《清商乐》,并且亲自作了许多歌词配合歌舞的演奏,《清商乐》因为得到统治者的爱好而有了新的发展,公元220年曹丕建立魏国,把“清商”从鼓吹署中分立出来,设立了“清商署”。“清商署”的乐官名为清商令,属于光禄勋领导。
“清商署”演奏的主要内容是俗乐舞,《相和歌》的《清商三调》以及《杂舞》等。《鼓吹乐》到西晋时期,在组织机构上归于太常领导,所以后来对鼓吹乐的概念,仅指《鼓吹曲》又名《短箫饶歌》和《横吹曲》又名《骑吹》。《杂舞》和《相和大曲》等歌舞就完全属“清商”的机构演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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