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19时许,西安某小区发生一起坠楼事件,35岁的男子叶某从小区29楼坠落砸中5岁男孩杜某。叶某当场死亡,杜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地附近一餐厅老板告诉记者,涉事小区系附近的住宅区,“有三十多层楼,设有护栏,下面是人行道。”
记者注意到,高空坠楼砸伤他人事件此前也有发生。
2022年8月12日晚,乐山市西农综合市场附近,55岁男子张某华因感情纠纷从一小区某单元楼顶楼坠楼,砸中路人周某平(女,53岁)。经医护人员现场确认,两人均当场死亡。坠楼者张某华的女儿女婿向周某平的亲属道了歉,但双方未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
2019年6月,20多岁男子侯某在四川省眉山市城区某小区跳楼,砸中楼下正带孙子散步的张容(化名)和她不到3岁的孙子小陈(化名),侯某、小陈当场死亡,张容受重伤,送医院抢救6天后治疗无效死亡。法院经审理判决,侯某父母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赔偿张容丈夫因张容死亡造成的人身损害的各项损失78.2万余元,赔偿小陈父母因小陈死亡造成的人身损害的各项损失73.8万余元。
如何看待高空坠楼砸死路人事件中的法律责任?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怡蓝表示,此次坠楼砸死5岁男童的35岁男子叶某,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但因其已死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事件发生时间不算晚,楼下有行人的可能性很大,这是普通人应该预见的。叶某明知其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有可能构成间接故意。因此叶某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或故意杀人罪,但因其已死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林怡蓝指出,叶某坠楼砸死了男童杜某,系民事上的侵权行为,应当对杜某家属进行人身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由谁进行赔偿?可以起诉叶某的继承人,根据其遗产进行赔偿。具体赔偿数额,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计算。”林怡蓝说。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因此,叶某的亲属如果继承叶某的遗产,应当使用叶某的遗产对男童杜某的家属进行赔偿。
林怡蓝还提到,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若叶某的继承人均放弃继承遗产,那么叶某的民事赔偿责任由最终继承其遗产的个人或组织负责清偿。据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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