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公安:出狱五天连作案 民警盘问终露馅
小案连着大民生,巡逻防控保平安。某男子跨市以“捡废品”为幌子,趁机偷盗,由捡变偷,结果付出法律代价...
4月17日下午18时许,桐柏县公安局黄岗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巡逻,当行至S333省道和黄岗镇光明大道交叉口附近时,发现一名青年男子驾驶一辆红色电动自行车由光明大道前往S333省道,该男子看到巡逻的警车后,神色慌张,欲拐弯加速急驶而去,似乎急于逃离民警的视线,形迹十分可疑。巡逻民警立即喊话追上该男子,对其进行依法盘问,该男子支支吾吾,只称自己是驻马店市泌阳县人,当问到该电动自行车上载的废旧转轴来源时,其称是在路边捡到的。民警依法将该男子带至派出所进行调查询问,正在询问过程中,辖区一群众陈某到所报案称“我家门口的废铁被盗了”。
经过民警对报警群众丢失废铁的描述和对该青年男子所载2个废旧转轴的辨认,在铁的事实面前,该男子对其实施盗窃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该男子朱某,33岁,泌阳县某镇人,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刚刚刑满释放5天,恶习不改,重操旧业,流窜作案。近期在与泌阳县邻近的桐柏县黄岗镇已实施两次盗窃,第一次是2天前,第二次是被巡逻民警查获当天。盗窃的物品有两个轮毂、两个转轴和一个三轮车大梁。第一次盗窃的两个轮毂和一个三轮车大梁已售卖,第二次盗窃的两个转轴正准备转移时被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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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朱某盗窃的废旧物品总价值尚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标准,桐柏县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朱某处以治安拘留14日的行政处罚。被盗物品已归还受害人。
警方提醒:有价值的废品所有权归其主人所有,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处置。正告那些妄想以捡废品为幌子,趁机偷盗的不法分子,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坚持零容忍,快侦快破快追赃,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权不受侵犯。(刘振伟 肖书鼎 何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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