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公告_医师_执业_审核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3年第1号)和《四川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2023年第1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部分。网上报名时间自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15日24时。请考生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2022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2023年仍须网上报名并现场审核,待2023年实践技能考试结束后,按时网上缴纳医学综合考试考试费,方可参加医学综合考试。

二、报名资格审核安排

(一)线上审核

2023年,继续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需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报名相关资料。上传报名资料明细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四川省医疗卫生服务指导中心微信公众号。线上审核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2月19日,线上审核期间,考生需积极配合考点完善相关资料。

(二)现场审核

1.审核地点:南充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顺庆区和平东路和平巷11号)。

2.审核时间:所有考生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分区域、分时段参加现场审核,配合考点做好人员分流工作,按顺序准备好相应资料。

南充考点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时间表

日 期

时 间

县(市、区)/单位

2月21日

8:30-12:00

西充县

14:00-18:00

2月22日

8:30-12:00

蓬安县

14:00-18:00

2月23日

8:30-12:00

高坪区

14:00-18:00

2月24日

8:30-12:00

南部县

14:00-18:00

2月25日

8:30-12:00

阆中市

14:00-18:00

2月26日

8:30-12:00

仪陇县

14:00-18:00

2月27日

8:30-12:00

嘉陵区

14:00-18:00

2月28日

8:30-12:00

营山县

14:00-18:00

3月1日

8:30-12:00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14:00-18:00

3月2日

8:30-12:00

顺庆区及委直属单位

14:00-18:00

3.现场审核所需资料。

现场审核所需资料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

4.现场审核相关要求。

(1)请考生按照时间安排表自觉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现场审核。

(2)所有报考考生(包括实践技能考试免试考生)均需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展开全文

(3)参加现场审核的考生应提交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整齐,复印件要清楚、明晰、完整。

(4)考生需对考点现场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个人信息认真逐字核对,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该信息将用于医师执业注册管理,由考生个人原因导致信息填报错误影响考试或医师执业注册的,后果自负。

(5)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考生,一经核实,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并通报其医疗机构。

(6)2023年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要求进行现场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审核的考生将视为自动弃考。

三、网上缴费

医师资格考试继续实行网上缴纳考试费。报名资格通过审核的考生网上缴纳技能考试考试费起止时间为2023年4月5日8时至4月9日24时。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及实践技能考试免试的考生网上缴纳医学综合考试(一试)考试费起止时间为2023年7月5日8时至7月9日24时。

四、实践技能考试

类别

时间

临床类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2023年6月3日-14日

中医类别(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少数民族医)

2023年6月3日-11日

口腔类别

2023年6月3日-8日

公共卫生类别

2023年6月3日-4日

实践技能考试由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会同各市(州)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进行。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成绩两年有效。

五、医学综合考试

考试(藏医除外)实行计算机化考试。中医类别藏医专业实行纸笔考试。军队现役人员加试军事医学,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相应内容。除中医类别(藏医)外,执业医师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80分。考试时间如下:

(一)计算机化考试

时间级 别

8月18日(星期五)

8月19日(星期六)

8月20日(星期日)

9:00-11:00

13:30-15:30

9:00-11:00

13:30-15:30

16:30-18:30

9:00-11:00

13:30-15:30

16:30-18:30

临床执业医师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第三单元

第四单元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第三单元

第四单元

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口腔、公共卫生执业医师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第三单元

第四单元

口腔、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说明:上表中“中医类别”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

计算机化考试加试部分

时间级别

8月19日(星期六)

11:05-12:05

11:05-11:35

执业医师

军事医学

院前急救岗位、儿科专业

执业助理医师

军事医学

(二)纸笔考试

时间级别

8月19日(星期六)

8月20日(星期日)

9:00-11:30

14:00-16:30

9:00-11:30

14:00-16:30

中医类别(藏医)执业医师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第三单元

第四单元

中医类别(藏医)执业助理医师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说明:上表中“藏医”包含具有规定学历、师承或确有专长。

六、其他事项

(一)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二)请参加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关注南充市卫健委官方网站、健康南充微信公众号或下载健康南充APP,及时获取考试相关信息。

(三)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查询,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和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查询。

国家卫生健康委网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址:/;

国家医学考试网网址:/;

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网址:/。

(四)考点联系方式

附件:1.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注意事项

2.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相关表格

南充市医师资格考试考点办

2023年1月31日

附件1: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注意事项

01

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是2023年2月1日至2月15日24时,考点现场审核时间为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3月2日(共10天)。审核地点:南充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顺庆区和平东路和平巷11号)。日期短,人数多,请各考生按照现场审核时间安排表提前准备好相关报名资料,整理好资料顺序,便于缩短个人资料审核时间和排队等待时间。

一、审核时需提交的资料及顺序

(一)报考执业助理医师应提交资料及顺序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审核)2份;

3.毕业证复印件(携带原件审核)2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学历查询码有效期至4月30日(专科及以上文凭提交);

5.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1份;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副本)1份;

7.带教老师执业证书复印件1份;

8.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1份;

9.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1份(2022年毕业的考生均属于应届生)。

(二)报考执业医师应提交的资料及顺序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审核)2份;

3.毕业证复印件(携带原件审核)2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学历查询码有效期至4月30日(专科及以上文凭提交);

5.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1份(本科、研究生文凭提交《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6.《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1份,复印件上必须要有执业地点、执业范围、变更注册等完整信息。(本科、研究生文凭直接报考执业医师资格不用提交);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副本)1份;

8.带教老师执业证书复印件1份;

9.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1份;

10.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2022年毕业的考生均属于应届毕业生)1份;

(三)其它资料

1.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需提交《2023年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工作证明表》1份,证明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

2.报考中医类别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试的,还须提交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携带原件审核)复印件1份;

3.申请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的考生须符合临床执业医师报考条件,且在院前急救或儿科岗位工作或试用,需提交《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现场审核主要是对网上报名的考生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及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现场审核不接受补报名。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同专业带教老师执业证必须上传原件。相关表格及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医疗卫生单位公章再上传。

(三)所有报名资料要完整、清晰,提交的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张,其复印件均由所在医疗机构盖公章。

(四)根据《执业医师法》第九条第二款,须按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时间计算连续工作时间。专科学历毕业的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注册,中专学历毕业的于2018年8月31日前注册,方可报考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提供的连续工作证明须按执业变更记录逐个单位开据。跨省变更的原证已收回或丢失的,须由原注册批准单位出具证明或打印注册记录后加盖公章。

(五)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须同时满足1、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中报考临床、中医、中西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取得资格证书的,执业地点限定为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任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允许报考)。

依据《关于开展2016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在学历和专业符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可以报考临床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六)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助理医师执业证上注册的医疗机构名称与报名提交的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名称务必一致。

(七)毕业证丢失的无法上传的,可以提供由原学校补办教育部统一制式的“毕业证明书”,其他证明无效。

(八)身份证姓名、出生年月日与毕业证务必一致。不一致者,需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出具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九)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规定年限内涉及多家医疗机构的,需出具《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每个单位一份,并盖单位公章。

(十)带教老师的执业类别必须与考生报考类别一致。

(十一)凡经查实使用伪造证件或证书报名的考生,将分别通报考生所在医疗机构和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时两年内不得报考且报名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十二)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只能使用有效身份证报考,在本人身份栏中选择相关“军人”身份后,还须在系统内填写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官”证、军队学院证号。

(十三)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个人信息认真逐字核对,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该信息将用于医师执业注册管理,由考生个人原因导致信息填报错误影响考试或医师执业注册的,后果自负。

(十四)《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除需单位盖章,还需单位法人签字。《2023年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工作证明》需所在单位法人签字盖章和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盖章。

(十五)市卫建委不举办任何医师资格考试培训班,不发售关于医师资格考试的任何教材、书籍。

附件2: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相关表格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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