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标式“暴力公益”:居高临下的施舍还是公益吗?_公益_自己的_中国

据《志愿服务蓝皮书:中国志愿服务发展报告(2021—2022)》,截至2021年10月30日,我国志愿者总人数达2.17亿,每10个人就有1-2个是志愿者。仅2021年,就有超过100亿人次网上做公益,公益也逐渐成了大家的一种生活方式,乃至对孩子的教育方式。

做公益分两种形式:一种是自己做公益的,无论是走访慰问,还是捐款捐物,都是独来独往,非常低调。一种是以组织为单位,三五成群一起开展活动的。

但组织性的公益活动就产生了一个问题:所有捐赠人担心的从不是花了多少钱,出了多大力,而是自己的爱心有没有真正需要的人身上。所以公益组织势必要把公益做得“透明”,让大家清晰地看见募集到的资金和物资用到何处,在开展活动时,通常要用视频或照片“留痕”。

然而这也是公益组织最被人所诟病的地方!不排除有一些受助者更看重受到的帮助本身,也会很配合这些公益组织,完成拍照拍视频的要求。但是,有些受助者会觉得自尊心受到了伤害,所以就不愿意再接受后续的帮助了。

不禁让人想起“中国首善”陈光标的“高调慈善”:2008年汶川地震,他带着120名工人和60台起重机第一批赶赴灾区,在媒体“陈光标共救援了200多人,其中救活了14人,捐赠超过亿元”的大肆渲染下,“一战成名”。

成名后的陈光标开始了他近乎“疯狂”的慈善事业:

在南京,他为环卫工人过生日,并给到场的50名环卫工人每人发了一套羽绒服和千元慰问金,倡议把每年的11月30日定为“环卫工人节。

在灾区,他给受灾群众现场发放慰问金,照片中,每人手里都拿着两三张百元钞,却只有他一个人笑容满面,其余村民或面无表情或是流露着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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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行会议厅,他把10万元一捆的钱,砌成了一堵“钱墙”,共计3300万元,供记者拍照。

在公司网站上,他比响应比尔盖茨和巴菲特在全球各地倡导富人裸捐,还给他们写了一封公开信,扬言捐献自己所有财产。

在中国城市无车日,他亲手当着所有员工的面,砸了自己的一辆奔驰,给所有员工买自行车,一起骑车出行。

在世界渐冻人日,他发起“冰桶挑战”,声称自己在这个冰水中浸泡了30分钟,若有人能超越他就捐款100万,结果被“性学泰斗”文德元揭穿谎言,公开承认作假。

在学雷锋纪念日,他还带着志愿者跑到了美国,身着“雷锋装”,高唱迈克尔·杰克逊的《We Are The World》(天下一家),请流浪汉吃免费午餐,发钱,却被流浪汉痛斥是“大骗子”,西方媒体也说他“滑稽表演”、“噱头”、“怪异中国大亨”。

当有钱人在向穷人“撒钱”,当予以帮助时,还需要受助者手拿物资地摆拍,你还觉得这是公益吗?难道不是更像是施舍吗?

这些“公益活动”给需要帮助的人带来了更好的生活,是值得赞扬的。但是如果接受帮助的时候,让人觉得不自在,甚至是难堪,仿佛这些帮助都是“嗟来之食”,是舍弃尊严换来的,这真的是好事吗?

对此,南方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曾说:“如果以丧失受赠人的尊严来获得自己的某种满足,这是一种慈善的暴力行为,是对弱势群体的一种长久的伤害,不能这么做。我们确实要反思,陈光标式的慈善在中国能大行其道,不管是管理层面还是执行层面,公益慈善界都要反思。”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韩俊魁也说:“我们凸显了捐赠者的位置,那种居高临下的优势,不管从经济上还是道德上,慈善应该是润物细无声的。”如果只谈给予者的“高尚”,却忽视“受助者”的感受,这难道不是一种“暴力公益”吗?

《朱子家训》言:“善欲人见,不是真善;恶恐人知,便是大恶。”简而言之,如果干点好事就到处嚷嚷,希望得到别人恭敬和赞美,博得一个好名声,那就是借行善之名,行沽名钓誉之事,这不是真心行善。

暴力的公益,还是公益,公益的暴力,还是暴力。做公益时,如果能够注重保护受助者的隐私和尊严,不拍照,不录像,悄悄地我走了,正如我悄悄地来,岂不是更完美?

文章转载于:公益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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