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襄阳市一名妇女因怀疑丈夫出轨,在其车辆上安装了GPS定位追踪器。根据追踪器跟踪到一个路口,她下车与丈夫发生激励冲突,最终被打断两根肋骨。日前,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该妇女的丈夫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江某与被害人马某系夫妻关系。马某因怀疑其丈夫江某出轨,在江某驾驶的车辆上安装了GPS定位追踪器。2021年5月19日22时许,马某根据GPS定位追踪器,驾驶电动车跟踪江某驾驶的车辆至樊城区汽仪表厂门前路段。江某在道路上停车等待红灯,马某从电动车后座拿出伸缩警棍,用警棍砸江某驾驶车辆的右挡风玻璃。江某下车后,用脚踹马某并与其扭打。江某将马某按倒在地,马某咬住江某的下巴,江某从马某手中夺下警棍击打马某的头部、胸腹部,并用脚踩踏马某的身体,之后驾车离开。经襄阳市樊城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马某被他人伤及全身多处,致左侧第3、4前肋骨折形成,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2021年7月12日,江某接民警电话后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作案工具警用伸缩棍一个被襄阳市公安局樊城区分局清河口派出所扣押。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江某与被害人马某达成刑事和解协议,被告人已赔偿被害人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5000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江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江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罚。本案系婚姻家庭矛盾引起的,且被害人有一定的过错,故对被告人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江某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江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适用缓刑。辩护人关于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及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
文\本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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