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本·赫勒敦简介
伊本·赫勒敦,(Abū Zayd Abd Ar-Raämān ibn Khaldūn ;1332~1406),阿拉伯哲学家、历史学家和政治家。
伊本·赫勒敦1332年5月27日生于突尼斯。
他是伊斯兰教徒统治下的西班牙贵族后裔。
自幼学习教法学和神学,以后又学习哲学,1352年开始其政治生涯,数十年间,先后在北非和西班牙的诸王朝中供职。
1373年后,开始从事学术活动。
1377年底,完成了他最重要的哲学著作《历史序论》。
1384年赴麦加朝觐途中,路经埃及为马木留克苏丹挽留并受聘教授马立克教法派教法;以后又被任命为开罗马立克教法派大法官。
1387年再次去麦加朝觐。
1401年,受遣去叙利亚与帖木耳会谈。
1406年3月17日在开罗去世,葬于开罗苏非墓地。
赫勒敦肯定世界的中心是人,历史的对象应是人类社会及其物质、精神文化生活。
他在解释历史现象时,肯定社会经济、生活方式、自然地理、气候以及宗教信仰对社会发展、变化起着决定性作用;认为研究历史的目的在于发现其规律性,历史事件有作一定的因果关系;人类最优越的生活条件是处于南北两极之间的中间地带,人的不同特性、表现和习惯受到不同环境的影响。
他认为,人的感觉经验是认识世界的基础,但人的感觉是有限的,对世界的认识也是不可穷尽的,逻辑只是正确认识的辅助工具,仅仅借助逻辑思维难以达到真理。
由于他认为因果相续,终于承认有第一因或目的因,从而肯定真主的存在。
他总结了阿拉伯诸王朝兴衰的历史,提出了历史发展的循环的观点。
伊本·赫勒敦的学说为近世欧洲的哲学家、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所重视,认为他是历史哲学的早期奠基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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