鞌之战译文(《齐国佐不辱命》原文及译文)_诸侯_国君_晋国

丘明,华夏人,生于前502年,死于前422年,享年80岁。丘穆公吕印的后代。本名丘明,因其先祖曾任楚国的左史官,故在姓前添“左”字,故称左史官丘明先生,世称“左丘明”,后为鲁国太史 。左氏世为鲁国太史,至丘明则约与孔子同时,而年辈稍晚。他是当时著名史家、学者与思想家,著有《春秋左氏传》、《国语》等。他左丘明的最重要贡献在于其所著《春秋左氏传》与《国语》二书。左氏家族世为太史,左丘明又与孔子一起“如周,观书于周史”,故熟悉诸国史事,并深刻理解孔子思想。

晋师从齐师,入自丘舆(yú),击马陉(xíng)。

晋军追赶齐军,从丘舆进入齐国境内,攻打马陉。

丘舆:地名,齐国境内,在今山东益都县内。马陉:地名,齐邑名,在益都县的西南。

齐侯使宾媚(mèi)人赂(lù)以纪甗(yǎn)、玉磬(qìng)与地。“不可,则听客之所为。”

齐顷公派宾媚人将纪国的炊器、玉磐赠送给晋国,并归还鲁、卫两国的土地。“不行,就任凭他们所为。”

宾媚人:齐国上卿,即国佐。赂:赠送财物。甗:读音yǎn,陶器,甑的一种,是一种礼器。玉磬:乐器。纪:古国名。为齐所灭。纪甗玉磬,是齐灭纪时所得到的珍宝。

宾媚人致赂,晋人不可,曰:“必以肖同叔子为质,而使齐之封内尽东其亩。”对曰:“肖同叔子非他,寡君之母也。若以匹敌,则亦晋君之母也。吾子布大命于诸侯,而曰必质其母以为信,其若王命何?且是以不孝令也。诗曰:‘孝子不匮(kuì),永锡(xī)尔类。’若以不孝令于诸侯,其无乃非德类也乎?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而布其利。故诗曰:‘我疆我理,南东其亩。’今吾子疆理诸侯,而曰‘尽东其亩’而已。唯吾子戎车是利,无顾土宜,其无乃非先王之命也乎?反先王则不义,何以为盟主?其晋实有阙(quē)。四王之王也,树德而济同欲焉。五伯(bà)之霸也,勤而抚之,以役王命。今吾子求合诸侯,以逞无疆之欲。诗曰:‘布政优优,百禄是遒。’子实不优,而弃百禄,诸侯何害焉?不然,寡君之命使臣,则有辞矣。曰‘子以君师辱于敝邑(yì),不腆(tiǎn)敝赋,以犒(kào)从者。畏君之震,师徒桡(ráo)败。吾子惠徼(yāo)齐国之福,不泯(mǐn)其社稷(jì),使继旧好,唯是先君之敝器、土地不敢爱。子又不许,请收合馀(yú)烬(jìn),背城借一。敝邑之幸,亦云从也。况其不幸,敢不唯命是听?’”

宾媚人送上礼物,晋国人郤克不答应,说:“必须以萧同叔的女儿做人质,同时使齐国境内的田亩全部改为东西向。”宾媚人回答说:“萧同叔的女儿不是别人,是敝国国君的母亲。如果以对等相待,也就是晋国国君的母亲。您向诸侯颁布天子的命令,却说一定要人家的母亲做人质作为凭信,将何以对天子之命?而且这是以不孝来命令诸侯。《诗经·大雅·既醉》说:‘孝子的心从不衰竭,永远赐福于你的同类。’如果以不孝命令诸侯,恐怕不是施恩德于同类吧?先王划定天下的疆界,治理天下的道路,河流,考察土性所宜而分派它们的利益。所以《诗经·小雅·信南山》说:‘我划定疆界,治理沟垄,朝南朝东修起田埂。’现在您划分和治理诸侯的土地,却说‘全部将田垄改为东西向’就完了,只顾有利于您的战车出入,不顾土性所宜,恐怕不是先王的遗命吧?违反先王就是不义,怎么做诸侯的领袖?恐怕晋国的确有过错。四王统一天下的时候,树立德行,帮助实现大家的共同愿望。五伯称霸诸侯的时候,勤劳王事,安抚诸侯,奉行天子的命令。现在您却谋求会合诸侯,以满足无止境的贪欲。《诗经·商颂·长发》说:‘施政宽和,百福聚集。’您实在不肯宽大,从而抛弃各种福禄,这对诸侯有什么害处呢?如果您不同意,敝国国君命令使臣,已有言辞在先了,说:‘您率领贵国国君的军队光临敝国,敝国以微薄的兵赋来犒劳您的随从。由于畏惧贵国国君的威严,军队遭到了挫败。承蒙您为求取齐国的福佑,不灭绝它的社稷,使它继续同贵国保持旧日的友好关系,敝国决不敢吝惜先君这些破旧的器物和土地。您又不答应。那就请允许我们收集残余,在敝国城下决一死战。即使敝国侥幸取胜,也要服从贵国。倘若不幸战败,敢不完全听从贵国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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